刘凤恒,男,汉族,1969年9月出生,甘肃会宁人,1993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1年12月参加工作,甘肃农业大学畜牧系畜产加工专业毕业,甘肃省委党校区域经济开发史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
人物履历
1989.09-1991.06 甘肃农业大学畜牧系畜产品加工专业学习
1991.06-1991.12 毕业待分配
1991.12-1995.12 兰州市城关区雁滩乡政府干部
1995.12-2001.10 兰州市城关区雁滩乡政府副乡长(其间:1997.08--1999.12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2001.10-2003.12 兰州市城关区拱星墩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2003.12-2004.12 兰州市城关区拱星墩乡党委书记
2004.12-2007.05 兰州市城关区拱星墩街道党工委书记
2007.05-2007.10 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政府区长助理,兰州九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党总支书记、办公室主任
2007.10-2010.04 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政府区长助理,兰州九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党工委书记、办公室主任
2010.04-2011.10 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政府区长助理,兰州九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副县级)、党工委书记
2011.10-2013.04 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2013.04-2013.08 兰州市七里河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2013.08-2017.08 兰州市统计局局长、党组书记(2011.09--2014.06甘肃省委党校区域经济开发史专业学习)
2017.08-2021.02 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兰州市利用国外贷款项目办公室主任(兼)
2021.02-2021.09 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兰州市利用国外贷款项目办公室主任(兼)、一级调研员
2021.09-2021.12 兰州市城关区委书记、一级调研员
2021.12--2022.06 兰州市城关区委书记、一级调研员、兰州市十七届人大代表
2022.06-2022.12 兰州市城关区委书记、二级巡视员、兰州市十七届人大代表
2022.12- 兰州市城关区委书记、二级巡视员、甘肃省十四届人大代表、兰州市十七届人大代表
现任甘肃省兰州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
担任职务
甘肃省第十三次党代会代表,甘肃省第十三届、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共兰州市第十三届委员会候补委员,兰州市十七届人大代表,中国共产党甘肃省第十四次代表大会代表
职务任免
2024年11月1日,兰州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任命刘凤恒为兰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工作分工
负责中央单位在兰定点帮扶工作。负责农业和农村(乡村振兴)、农村综合改革、水利、教育、供销等方面的工作。完成市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教育局、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市少年儿童活动中心(市校外教育办公室)、兰州职业技术学院、兰州现代职业学院。
联系中央单位在兰定点帮扶挂职干部和驻村第一书记,在兰高等院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