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俊秀
中共江西省委常委兼第一任组织部长
刘俊秀(1904.11-1985.8),出生于江西省永新县灌塘村的佃农家庭。1927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在吉林省曾任中共吉林省工委民运部长、延边地委副书记等职。
人物生平
1926年10月,被推选为村农会主席。
1927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29年初,调金溪区苏维埃政府从事雇农工会兼土地委员会工作。不久,参加了永新县委党员干部学习班。学习结束后,被选为永新县苏维埃政府巡视员兼内务部长。
1933年12月,参加了在瑞金举行的中华苏维埃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会后,参加了苏区马克思共产主义大学高级班学习。
1934年6月,提前毕业,被派回湘赣革命根据地工作。同年8月15日,他任红六军团政治部地方工作部部长。同年11月26日,任省委工作团主任兼永(顺)源(陵)中心县委书记。
1935年2月,省委派他去龙家寨任郭亮中心县委书记兼组织部长,开展土地革命斗争。
1936年3月末,红二、六军团在盘县奉命北渡金沙江与红四方面军会合,他立即带领新人伍的160多名青年归队,任政治部政权科科长。
1937年6月,到达延安。因其在长征和西征中的出色表现,曾受到中共中央组织部部长陈云的多次表扬。
1938年1月初,成立晋绥临时省委,他任临时省委组织部长。
1940年1月,晋西北行政公署成立。他在晋绥边区发动全区农救会、工救会、青救会、妇救会,成立晋西北抗日救国联合会。同年4月19日,他在兴县召开的晋西北宪政促进会成立大会上,被选为理事。随后,兼任行署购粮委员会主任。
1942年春,参加了整风运动。整风后,他被选为中共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的正式代表。
1945年4月,中共七大结束后,他任湘赣干部大队政委。同年11月10日,他任中共吉林省工委民运部长。不久,任永吉地委组织部部长兼民运部部长。
1946年4月18日,东北民主联军首次攻克长春。吉辽省委决定重建长春市委,他任市委委员、大同区区委书记。同年5月下旬,党政军机关撤出长春,实施战略转移。同年7月11日,他调吉东和延边地区工作,先后任敦化中心县委副书记、吉东(吉敦)地委副书记兼民运部部长、延边地委副书记兼民运部部长等职。
1948年8月至1949年5月他任省委委员。
1949年5月,随省委干部团南下。同年6月,他任江西省委常委兼组织部长、农村工作部长。
1952年12月,任江西省委第二副书记,分管农村工作。
1961年2月,任中共江西省委书记、中共中央华东局委员。1967年1月,“造反派”夺取江西省委领导权之后,他遭到残酷迫害。在周恩来总理的直接保护下,1970年初,他任江西省革命委员会常委、省革委会内务组副组长,分管老干部工作。
1979年8月,任中共江西省委书记。
1982年9月,在中共十二大会议上,他当选为中顾委委员。
1985年8月8日,刘俊秀在南昌逝世,终年81岁。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4-03-27 1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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