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体乾(?-1574),字子元,号清癯,
北直隶东安县(今河北省廊坊市
安次区)人。嘉靖二十三年(1544)进士,历行人、兵科给事、中司礼太、
户部尚书。
刘体乾(?-1574),字子元,号清癯,
北直隶东安县(今河北省廊坊市
安次区)人。嘉靖二十三年(1544)进士,历行人、兵科给事、中司礼太、
户部尚书。留心国计,屡次疏请革冗员、冗费,爱惜民力,反对增赋。隆庆中,内供所费无算,数下诏征取太仓银,刘体乾以国计绌乏,亟力疏争,积怨于穆宗,竟被削职夺官。神宗即位,起刘体乾为南京
兵部尚书,遂奏言:“留都根本重地,故额军九万,马五千余匹。今军止二万二千,马仅及半,单弱足虑。宜选诸卫余丁,随伍操练,发贮库草场银买马。”又上防守四事。朝廷允从。万历二年(1574)刘体乾病卒,赠
太子少保,五世龙恩。其墓位于现廊坊市
安次区大王务建设村北护堤埝处,墓碑尚留残迹。
刘体乾,字子元,东安人。嘉靖二十三年进士。授行人,改
兵科给事中。司礼太监鲍忠卒,其党李庆为其侄鲍恩等八人乞迁。帝已许之,以体乾言,止录三人。转左
给事中。
帝以财用绌,诏廷臣集议。多请追宿逋,增赋额。体乾独上奏曰:“苏轼有言:‘丰财之道,惟在去其害财者。’今之害最大者有二,冗吏、冗费是也。历代官制,汉七千五百员,唐万八千员,宋极冗至三万四千员。本朝自成化五年,武职已逾八万。合文职,盖十万余。今边功升授、勋贵传请、曹局添设、大臣恩廕,加以厂卫、监局、勇士、匠人之属,岁增月益,不可悉举。多一官,则多一官之费。请严敕请曹,清革冗滥,减俸将不赀。又闻光录库金,自嘉靖改元至十五年,积至八十万。自二十一年以后,供亿日增,余藏顿尽。进御果蔬,初无定额,止眎
内监片纸,如数供御。乾没狼籍,辄转鬻市人。其他诸曹,侵盗尤多。宜著为令典,岁终使科道臣会计之,以清冗费。二冗既革,国计自裕。舍是而督逋、增赋,是扬汤止沸也。”于是部议请汰各监局人匠。从之。
累官通政使,迁刑部左侍郎。改户部左侍郎,
总督仓场。隆庆初,进南京
户部尚书。南畿、
湖广、江西银布绢米积逋二百六十余万,凤阳园陵九卫官军四万,而仓粟无一月储。体乾再疏请责成有司,又条上六事,皆报可。
马森去,召改北部。诏取太仓银三十万两。体乾言:“太仓银所存三百七十万耳,而九边年例二百七十六万有奇,在京军粮商价百有余万蓟州、大同诸镇例外奏乞不与焉。若复取以上供,经费安办?”帝不听。体乾复奏:“今国计绌乏,大小臣工所共知。即存库之数,乃近遣御史所搜括,明岁则无策矣。今尽以供无益费,万一变起仓卒,如国计何?”于是给事中李已、
杨一魁、龙光,御史
刘思问、苏士润、贺一桂,傅孟春交章乞如体乾言,阁臣
李春芳等皆上疏请,乃命止进十万两。又奏太和山香税宜如泰山例,有司董之,毋属内臣。忤旨,夺俸半年。
帝尝问九边军饷,太仓岁发及四方解纳之数。体乾奏:“祖宗朝止
辽东、大同、
宣府、延绥四镇,继以宁夏、甘肃、蓟州,又继以固原、山西,今密云、昌平、永平、
易州俱列戍矣。各镇防守有主兵。其后增召募,增客兵,而坐食愈众。各镇刍饷有屯田。其后加民粮,加盐课,加京运,而横费滋多。”因列上隆庆以来岁发之数。又奏:“国家岁入不足供所出,而额外陈乞者多。请以内外一切经费应存革者,刊勒成书。”报可。
诏市绵二万五千斤,体乾请俟湖州贡。帝不从,趣之急。给事中李已言:“三月非用绵时,不宜重扰商户。”体乾亦复争,乃命止进万斤。逾年,诏趣进
金花银,且购猫睛、祖母绿诸异宝。已上书力谏,体乾请从已言,不纳。
内承运库以白答刂索部帑十万。体乾执奏,给事中刘继文亦言白答刂非体。帝报有旨,竟取之。体乾又乞承运库减税额二十万,为中官崔敏所格,不得请。是时内供已多,数下部取太仓银,又趣市珍珠黄绿玉诸物。体乾清劲有执,每疏争,积忤帝意,竟夺官。给事中光懋、御史凌琯等交章请留,不听。
神宗即位,起南京兵部尚书,奏言:“留都根本重地,故额军九万,马五千余匹。今军止二万二千,马仅及半,单弱足虑。宜选诸卫余丁,随伍操练,发贮库草场银买马。”又条上防守四事。并从之。万历二年致仕,卒。赠太子少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