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伟
财政部党组成员,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理事长、党组成员
刘伟,男,汉族,1961年3月生,湖北武汉人,198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8年12月参加工作,工学硕士,高级会计师。
人物履历
1978.12—1991.12,四川省重庆市财政局企财一科(处)干事,局办公室秘书,预算处干事、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其间:1985.09—1987.07厦门大学财政金融系财税专业干部专修科学习)。
1991.12—1995.04,四川省重庆市财政局预算处副处长。
1995.04—1998.01,四川省重庆市财政局预算处处长(1995.03—1995.06重庆市委党校第九期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1996.07—1997.07挂职任璧山县县长助理;1995.11—1997.11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财政专业研究生进修班学习)。
1998.01—1999.07,重庆市财政局局长助理、党组成员。
1999.07—2004.11,重庆市财政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2004.11—2008.01,重庆市财政局副局长、党组副书记(正厅局级)(2003.03—2005.07重庆大学网络教育学院经济与工商管理专业本科学习;2004.09—2007.06重庆大学电气工程学院电气工程专业学习,获工学硕士学位)。
2008.01—2013.11,重庆市财政局局长、党组书记(其间:2009.02—2009.07中央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2013.11-2016.02,重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
2016.02—2017.02,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2017.02—2019.03,财政部党组成员、副部长。
2019.03— ,财政部党组成员,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理事长、党组成员。
担任职务
职务任免
2019年6月19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通知,刘伟不再担任货币政策委员会委员职务。
职务分工
分管联系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工作。
最新修订时间:2024-05-15 17:22
目录
概述
人物履历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