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亮
广东省汕尾市陆丰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长
刘亮,1979年12月出生,广东海丰人,大学学历。曾任陆丰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人物履历
2021年8月—2024年11月,任陆丰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人物事件
违纪被查
2024年11月4日,据汕尾清风,汕尾陆丰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刘亮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汕尾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免去职务
2024年11月21日,陆丰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免去刘亮的陆丰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依法双开
2025年3月,经汕尾市委批准,汕尾市纪委监委对陆丰市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刘亮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刘亮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安排他人支付应当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以权谋私,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款项拨付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刘亮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汕尾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汕尾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刘亮开除党籍处分;由汕尾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汕尾市第八次党代会代表、陆丰市第十四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最新修订时间:2025-03-19 17:20
目录
概述
人物履历
人物事件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