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五一
新郑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长
刘五一,男,汉族,1961年5月生,河南省封丘县人,理学博士,民革郑州市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新郑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长。1977年8月参加工作,2006年10月加入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河南省十一届人大代表,政协郑州市十二届常委,政协第十二届河南省委员会常委,郑州市博士联谊会会长。
个人经历
1977.08-1978.03 上山下乡知识青年
1978.03-1981.12 郑州大学化学系化学专业学习,获理学学士学位
1981.12-1984.09 郑州合成纤维厂筹建处工作
1984.09-1989.11 中国科学院长春应用化学研究所高分子化学专业学习,获理学博士学位
1989.11-1999.09 中原国际经济贸易公司,任南方进出口部科长、副经理、国际贸易部经理
1999.09-2001.07 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国际业务部经理
2001.07-2003.04 漯河银鸽郑州纸业有限公司总工程师、国际业务部经理
2003.04-2014.02 新郑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2014.02-至今 郑州市供销合作社理事会主任
2011.11-至今 民革郑州市委副主任委员,文化和教育委员会主任
2013.1-至今 政协河南省第十一届委员,学习和文史委员会委员
2013.4-至今 民革河南省十二届祖国和平统一促进委员会副主任
2013.5-至今 民革十二届中央祖国和平统一促进委员会委员
2013.6-至今 中国岩画学会常务理事、副秘书长
2018.1-至今政协第十二届河南省委员会常务委员
社会兼职
2004年11月任华北水电学院兼职教授;
2004年11月任中国古都学会理事会常务理事;
2006年5月任新郑市红枣协会会长;
2007年5月任河南省科技创新促进会常务理事;
2007年9月任郑州博士联谊会会长;
2007年12月当选河南省十一届人大代表;
2009年3月当选政协郑州市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委;
2010年1月任具茨山岩画研究中心主任;
2010年5月任郑州中华之源与嵩山文明研究会常务理事;
2011年7月任中华炎黄文化研究会常务理事。
2017年7月26日,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郑州市第十三次代表大会召开。在民革郑州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刘五一当选为副主委。
工作分工
先后负责科技、旅游、文物管理、金融保险、企业上市、工商、环境保护、通讯、信息化建设、市场监管、民族宗教、外事侨务、对台事务、地方史志和煤化工项目建设工作。分管科技局、环保局、民族宗教局、市志办、外事侨务办公室、台湾事务办公室、农科所、枣科所、市场发展中心、信息网络中心;联系工商局、邮政局、工商联、侨联、科协、人行、银监办、中行、农行、工行、建行、农发行、农村合作银行、郑州银行、邮政储蓄银行、金谷村镇银行、人险公司、财险公司、联通公司、移动公司、电信公司。
主要事迹
围绕电商扶贫、新媒助农兴社、资源回收日等话题,积极探索扶贫新形式,推动基层合作社走上电商道路,并积极宣传推动城市垃圾分类。
2018年,刘五一入选第三届“百名网络正能量榜样”。
最新修订时间:2022-12-19 20:16
目录
概述
个人经历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