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将正义分为分配正义(Distributive Justice)、
校正正义(Compensatory Justice)和回报正义。分配正义涉及财富、荣誉、权利等有价值的东西的分配,在该领域,对不同的人给予不同对待,对相同的人给予相同对待,即为正义。分配正义,即给每个人以其应得。
古希腊哲学家
亚里士多德将正义分为分配正义(Distributive Justice)、
校正正义(Compensatory Justice)和回报正义。分配正义涉及财富、荣誉、权利等有价值的东西的分配,在该领域,对不同的人给予不同对待,对相同的人给予相同对待,即为正义。分配正义,即给每个人以其应得。与之对应,校正正义涉及对被侵害的财富、荣誉和权利的恢复和补偿,在该领域,不管谁是伤害者,也不管谁是受害者,伤害者补偿受害者,受害者从伤害者处得到补偿,即为正义。回报正义主要涉及处理公平交易的问题。
分配正义基于比例上的正义,而
校正正义则基于平等的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