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巡抚
官名
凤阳巡抚,官名。清顺治后期由凤庐巡抚(凤阳及庐州)改称,置于江南之安徽境内。
简介
顺治十八年(1661)江南省上江和下江分由左、右布政使对治,左布政使领安庆、徽州、宁国、池州、太平、庐州、凤阳、淮安、扬州九府及徐、滁、和、广德四州;右布政使驻苏州,领江宁、苏州、松江、常州、镇江五府。又于康熙元年(1662)设安徽巡抚。康熙三年,裁撤凤阳巡抚,其所属庐凤二府及滁州、和州归安徽巡抚管理。
参考资料
凤阳巡抚.中华文史网.2013-11-05
最新修订时间:2022-06-25 0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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