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台书院,位于广西永福。清嘉庆二十四年(1819)林光棣倡捐,得银1600多两,买民房2座6间修葺改建而成。建有“乐育英才”牌坊门、讲堂。在三元堂悬“笃学敦行”匾;书屋悬“讲德修业”、“明体达用”匾,两旁楹联“宴赐琼林忆昔贤鳌头及第,学开凤岭愿诸生骥足凌云”。
内藏《十三经》、《韵府》、《渊鉴》等书。林光棣还制订学则4则。先后置学田153亩,又陆氏捐铺房4间、园地一块。岁收租米38石,收铺租、山租、地租钱共84千文,以充办学经费。清末废科举后,相继改为警察局、参议会、县团练局和财政局。
宴赐琼林,惜昔贤鳌头及第;
学开凤岭,愿诸生骥足凌云。
佚名题三元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