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驾车型
法律名词
准驾车型是指考取的驾照所允许驾驶的车型。
简介
机动车驾驶证分不同等级,不同等级的驾驶证可以驾驶的机动车车型也不同。
分类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62号)第一百零九条第四项规定:根据准驾车型不同,有“汽车类驾驶证”和“摩托车类驾驶证”两大类。
其中:属于汽车类驾驶证的准驾车型有:大型客车(A1)、重型牵引挂车(A2)、城市公交车(A3)、中型客车(B1)、大型货车(B2)、小型汽车(C1)、小型自动挡汽车(C2)、低速载货汽车(C3)、三轮汽车(C4)、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汽车(C5)、轻型牵引挂车(C6)、轮式专用机械车(M)、无轨电车(N)、有轨电车(P)。
属于摩托车类驾驶证的准驾车型有:普通三轮摩托车(D)、普通二轮摩托车(E)、轻便摩托车(F)。
准驾车型代号表
发展历史
2004年5月1日前,驾驶证准驾车型分为A、B、C等等级,根据1996年9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管理办法》:在那时,机动车驾驶证准驾车型分为A(大型客车)、B(大型货车)、C(小型汽车)、D(三轮摩托车)、E(二轮摩托车)、F(轻便摩托车)、G(大型拖拉机)、H(小型拖拉机)、K(手扶拖拉机)、L(三轮农用运输车)、J(四轮农用运输车)、M(轮式自行专用机械车)、N(无轨电车)、P(有轨电车)、Q(电瓶车)。
2004年5月1日起施行的第71号令对原先准驾车型A(大型客车)、B(大型货车)、C(小型汽车)进行了细化区分。新版机动车驾驶证准驾车型区分为:A1(大型客车)、A2(牵引车)、A3(城市公交车)、B1(中型客车)、B2(大型货车)、C1(小型汽车)、C2(小型自动挡汽车)、C3(低速载货车)、C4(三轮汽车)。同时,取消了G(大型拖拉机)、H(小型拖拉机)、K(手扶拖拉机)、L(三轮农用运输车)、J(四轮农用运输车)和Q(电瓶车)等准驾车型,明确拖拉机准驾车型另行规定。
2004年7月29日,公安部正式发布《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推出机动车驾驶证分级制,将驾照分为A1、A2、A3、B1、B2、C1、C2、C3、C4、D、E、F、M、N、P共15个级别。
为了方便管理,国家公安部颁布有关规定,将以前的A照(大型客车)、B照(大型货车)和C照(小型汽车)3种准驾车型进一步细分为7种,同时取消Q证(电瓶车)。细化后,C3实际为原四轮农用运输车;C4实际为原三轮农用运输车。
2010年4月1日,《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11号)中,新增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准驾车型为C5。
2022年4月1日,《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62号)中,新增轻型牵引挂车准驾车型,准驾车型为C6。
法律规定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规定:驾驶人应当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驾驶机动车时,应当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
相关处罚
行政处罚
根据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发布的[国务院法制办对《关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法律条文的理解适用问题的函》的答复],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在性质上应当属于无证驾驶,在适用处罚上,依据过罚相当的原则,可以按照未取得驾驶证而驾驶机动车的处罚规定适当从轻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规定,无证驾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记分
根据2022年4月1日起实施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一次记9分
相关规定修订历史
2022年4月1日实施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中,“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记分由原先的记12分下调为记9分。
在此之前,2000年3月1日实施的《机动车驾驶员交通违章记分办法》中,对“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的违章行为,实施一次记6分。
2004年5月1日,《机动车驾驶员交通违章记分办法》废止。在此之后,从2004年5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71号》的附件3文件《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到2013年1月1日实施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23号)的附件2文件《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中,对“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记分均为一次记12分。
2022年4月1日,《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实施,《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23号)废止,自此,“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下调为9分,结束了其自2004年5月1日以来近18年的一次记12分的历史。
具体处罚规定
由交通违法代码190111901219013,可知
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摩托车、拖拉机)的,处200元罚款,记9分,可以扣留驾驶证或拖移机动车。
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摩托车、拖拉机以外的非营运机动车)的,处500元罚款,记9分,并扣留驾驶证,可以拖移机动车。
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营运机动车)的,处1000元罚款,记9分,并扣留驾驶证,可以拖移机动车。
最新修订时间:2024-11-25 20:42
目录
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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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