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存款准备金管理:是指商业银行对所吸收的存款,按中央银行规定的法定比例,上缴中央银行的那部分资金的管理。
第一,商业银行必须按不同种类的存款上缴不同比例的准备金。例如,美国按活期存款准备金、企业定期存款准备金、外国存款准备金等不同种类的存款交存准备金。我国目前规定的存款比例为13%。
第二,存款准备金,按商业银行库存现金和在中央银行的存款两种形式予以保存。两者之间的比例西方国家是由交存准备金的银行自行决定。中央银行对存款准备金不支付利息(有的国家支付)。
第三,存款准备金结算期的规定。一般都采取两周为一个结算周期,并定期向中央银行汇报交存情况。第四,规定处罚措施。”各国法律都规定,对违反
存款准备金制度的银行进行罚息或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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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准备金管理:商业银行的资本准备金。按规定是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其用途主要是用于弥补银行股本的损失。按股东大会决定的比例,在分配股刊之前提取,而不能在分配股利之后。
③贷款准备金管理:商业银行的贷款准备金,主要是旧于弥补贷款的意外损失。所以贷款准备金管理又休为呆帐准备金管理。这部分资金,按规定屯—从税前利润中提取。所以。为防止这部分准备金的提取额不断上升,—般都规定了贷款准备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