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备金比例
商业银行的初级存款中不能用于放贷的部分的比例
准备金比例(也称作准备金要求、现金准备比例、存款准备金比率),指商业银行的初级存款中不能用于放贷的部分的比例。这个比例由各国中央银行规定。
准备金比例简介
银行机构必须将存款的一部分缴存在中央银行,这部分存款叫做存款准备金存款准备金与存款总额的比例就是存款准备率
银行机构不能将吸收的存款全部用于发放贷款,必须保留一定的资金,以备客户提款的需要,因此存款准备金制度有利于保证金融机构对客户的正常支付。
随着金融制度的发展,存款准备金逐步演变为重要的货币政策工具。当中央银行降低存款准备金率时,金融机构可用于贷款的资金增加,社会的贷款总量和货币供应量也相应增加;反之,社会的贷款总量和货币供应量将相应减少。
中央银行通过调整存款准备金率,可以影响金融机构信贷扩张能力,从而间接调控货币供应量。
各国准备金比例
国家 法定准备金比例 %
瑞典
英国
欧元区 2.00
瑞士 2.50
智利 4.50
中国 12.00(2007年8月15日)
保加利亚 8.00
匈牙利 8.75
加纳 9.00
美国 10.00
苏里南 35.00
约旦 80.00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4-05-30 12:35
目录
概述
准备金比例简介
各国准备金比例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