净值税
法学术语
净值税亦称“净财产税”或“富裕税”,以全部财产总值扣除负债后的净值为课税对象,向财产所有者征收的一种税。其中的全部财产,既包括不动产和动产,又涉及有形财产和无形财产。该税在西方一般被看作是较为公平的财产税。主要在欧洲、拉丁美洲和亚洲等一些国家实行,并大多由中央政府负责征收。
征税对象大都为自然人的财产净值,而法人的财产净值在所有权上仍属于自然人所有,故为避免重复征税而不予课税。但有少数国家,如联邦德国和印度等对公司财产净值也纳入征税范围。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3-08-09 12:41
目录
概述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