冼光
明朝官员
冼光(1470——1542年),字汝实,别号罗江,广东广州府顺德县鹭洲堡大罗村人(今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大罗村)人。明弘治九年(1496年)中进士,任命为江西安仁县令。后因父亲去世,冼光离开安仁。丧服期满,补缺任泰兴县令。后来被召为陕西道御史,出巡应天府。冼光做了7年御史,后因上疏被压下不办,于是请求辞官归家奉养母亲,18年不出门。嘉靖戊子(1528年),冼光再受推荐起用,任南京通政司参政,后任太仆太常,晋升工部右侍郎,后因太庙火灾而辞职。1542年(明嘉靖壬寅年)农历12月8日去世,享年74岁。
个人信息
冼光(1470年农历2月15日—1542年农历12月8日),字汝实,号罗江,广东广州府顺德县鹭洲堡大罗村人。后居佛山。明弘治九年(1496年)中进士,任命为江西安仁县令。他为官廉洁爱民,善于判辨疑难案件。有一个穷人的儿子,被诬陷犯死罪,拖了很长时间还未审判清楚。冼光一审讯就弄清真相,立刻把他释放了。老百姓编了两句话说:“民无冤讼,有冼灯笼;讼无滞屈,有冼三日。”“灯笼”能明照,“三日”是速断,都是称颂冼光的话。县内遭水灾,百姓受饥,冼光没等待上司下令就发放钱粮赈济,使很多老百姓及时得救。有人怪他越权,他笑说:“父母官但能保民足矣,一己荣辱,何足道哉。”县产盐,前任官员大都贪图盐税的盈余,冼光却把它缴公,以后成为例规。
后因父亲去世,冼光离开安仁。丧服期满,冼光补缺任泰兴县令。在任中,纠正了不少冤假错案,被人称颂。后来被召为陕西道御史,出巡应天府。他奖励廉洁,检举贪污,以作风正派而著名。冼光做了7年御史,上疏请毁佛像,揭发宦官刘瑾专权、江彬诱惑皇帝出巡等,理直气壮,洋洋万言。大家都在为他担心,他却神色自若。因上疏被压下不办,于是冼光请求辞官归家奉养母亲,18年不出门。
嘉靖戊子(1528年),冼光再受推荐起用,任南京通政司参政,后任太仆太常,晋升工部右侍郎。在任期间,都有政绩,声誉很好,但是他仍被当权者所忌。适逢太庙火灾,冼光便按成例自己辞职。冼光为人廉洁、正直,做官的时候,不爱繁华热闹;辞官之后,绝迹官场来往;每日跟随一些老人走到田间谈问农事,没有人知道他是个做高官的人。1542年(明嘉靖壬寅年)农历12月8日去世,享年74岁。
冼光家族墓
位于乐从大罗进士里(冼家)。共三座明墓。
一为冼安与杨氏合葬墓。墓男主人因其子冼光在朝为官,请赐封追赠,由追封文林郎到中宪大夫、通议大夫南京大理室卿,女主人由太孺人到恭人至淑人。
二为冼光墓。冼光,字汝实,号罗江,顺德乐从人。明朝宏。治丙辰(1496年)考获进士,曾任南京太仆寺少卿,升通议大夫南京工部右侍郎,后转南京太常寺卿。为官有政声,被民众誉为“冼灯笼”。
三为冼尧祖之母墓。尧祖在万历六年(1578年)为光禄寺典簿之职。墓旁有两块碑。“奉天勅命冼光父母碑”长2.10米,宽94米,厚0.16米。18行共346字,有13行看不清。正中篆额“奉天勅命”四字,伴以两小云龙,两边大云龙夹额。底座刻云雷纹。“奉天诰命冼光父母碑”长2.10米,宽0.82米,厚0.11米。24行共501字,有48字磨损。正中篆额“奉天诰命”四字,伴以两小龙,两大云龙夹额。底座刻叶脉纹。
参考资料
冼光.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
最新修订时间:2023-08-31 0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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