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性瞬间,指摄影者在某一特定的时刻,将形式、设想、
构图、光线、事件等所有因素完美地结合在一起。特指通过
抓拍手段,在极短暂的几分之一秒的瞬间中,将具有决定性意义的事物加以概括,并用强有力的视觉构图表达出来。
世界抓拍大师法国摄影家卡蒂埃-布勒松是摄影美学理论的核心。1952年,布勒松以“决定性瞬间”为书名和序言标题,出版了他的摄影作品选集。此后, “决定性瞬间”便成为欧美各国乃至世界现实主义摄影家及
新闻摄影记者共同遵循的摄影金科玉律与
摄影美学经典。
据台湾《摄影天地》朱健炫先生的注释,“所谓决定性瞬间,就是事件进行中,恰好有一个瞬间,所有元素(人、地、物)均各得其所,并同时展现出特定内涵和意义”。这一瞬间出现时,摄影者必须抓住它。他认为“决定性瞬间”的本质,由三个环节构成,即一、意义即内涵之表达。它是使事件产生新意义或赋予事件意义的时刻;二、空间即构图之组成;三、时间即时机之捕捉。至于决定时机的关键,就在前两者何时能展现其最佳状态之时刻。日本摄影家
木村伊兵卫的注释更简单:“决定性瞬间就是光线、构图与感情相一致的瞬间。”
在我国大陆,1936年有
王洁之先生的“至美瞬间”说,1945年有罗光达的“瞬间精华”说,1960年以后,我国
新闻摄影理论界则较多使用蒋齐生提出的“典型瞬间”说。这几个概念的含义与“决定性瞬间”大致相同。
这张照片是
布列松抓拍艺术中代表性名作。在前景中跳跃的男子,其身影恰好跟背后招贴广告中跳跃女郎相似,一前一后,互相呼应,相应成趣。这个拍摄瞬间,也就是布列松心目中的“决定性的瞬间”。
“在摄影中,最小的事物可以成为伟大的主题” 布列松提出了摄影史上最著名的“决定性瞬间”观点。他认为,世界凡事都有其决定性瞬间,他决定以决定性瞬间的摄影风格捕捉平凡人生的瞬间,用极短的时间抓住事物的表象和内涵,并使其成为永恒。现代摄影中,为了抓拍平凡人在生活中的精彩瞬间,捕捉那短暂的几分之一秒,有非常多的摄影追随者跟着
布列松的步伐。 在日本,photocreate 公司以平凡人为对象,拍摄平凡人在比赛、表演等场合的最美的一瞬间,并且公司已经成功上市。 在台湾,以
运动摄影为主的 allsports 非常火爆,运动员在运动过程中的动感和爆发力在摄影师的镜头下得到捕捉,这种美是稍纵即逝的。在大陆,最近兴起的瞬间摄影公司 喔图(alltuu)也在积极追随布列松的步伐,他们非常擅长在运动,尤其是羽毛球等快速运动方面的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