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鹤年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原书记
冯鹤年,男,汉族,1962年3月生,江苏宝应人,1985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4年7月参加工作,1997年5月调入中国证监会法律部工作,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
人物履历
1997年07月至2006年08月,历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法律部副处长、处长、副主任;
2006年08月至2012年07月,历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部副主任、主任;
2012年07月至2013年12月,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创业板发行监管部主任;
2013年12月至2015年07月,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党委书记、局长;
2015年09月至2022年06月,任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其间2016年12月起任董事长)。
人物事件
违纪被查
2022年6月10日,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证监会纪检监察组、山东省纪委监委消息: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证监局原党委书记、局长冯鹤年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免去职务
2022年6月20日,民生证券发布公告称,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免除冯鹤年董事、董事长、总裁及执行委员会职务。
2024年4月,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生工商变更,冯鹤年卸任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开除党籍
2023年1月6日,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证监会纪检监察组、山东省纪委监委消息: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证监会纪检监察组与山东省潍坊市纪委监委对中国证监会山东监管局原党委书记、局长冯鹤年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冯鹤年完全丧失理想信念,在职时积极谋划“出路”,离职后持续利用原职务身份价值大肆敛财,是政商“旋转门”腐败的典型。毫无政治意识,私自携带有严重政治问题的书刊入境,对党不忠诚不老实,隐匿赃款,对抗组织审查;长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多次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违规收受礼金、高档礼品和大量茅台酒;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买卖股票、投资股权获取巨额收益,违反离职回避规定从事证券业务,违规收受他人赠送的财物;违反工作纪律,私自留存涉密资料。毫无纪法底线,利用原职务身份影响干扰发行审核工作,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以借为名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贿赂,大小通吃、来者不拒、贪婪无度,数额特别巨大。
冯鹤年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犯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甚至在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止、变本加厉,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国证监会党委研究,决定给予冯鹤年开除党籍处分,抄告其所在党组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经山东省潍坊市纪委监委研究,将冯鹤年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最新修订时间:2024-04-10 15:03
目录
概述
人物履历
人物事件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