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包装通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农药包装通则》(GB 3796-2018)是2020年1月1日实施的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归口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
制定过程
修订背景
农药是现代农业生产的基本生产资料,随着农药使用范围的扩大,使用时间的延长,农药包装废弃物成为了一个不可忽视的农业生态污染源。中国是生产和使用农药的大国,使用后产生的包装废弃物绝大部分为不可降解材料,如果随意丢弃,将给人、畜带来危害,还会对生态环境造成污染。
为了防止农药包装废弃物污染,保护农村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即将发布实施的《农药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办法》(试行) (征求意见稿)均对农药包装废弃物的收集、 转运、贮存、处理处置等进行了规定,要求农药包装物更新换代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要求,逐步推行使用易于回收处理和再生利用的包装材料,并逐步淘汰铝箔包装,鼓励使用水溶性包装,逐步淘汰小容量和非标准型包装,鼓励使用大容量包装等等,而《农药包装通则》为2006年制定,截止2016年,已实施10年,标准对包装的要求与各项管理办法存在较多不一致,未规定减少农药包装废弃物对土壤和环境影响的相关要求,急需通过修订补充和完善,来保护农村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和环境安全。
编制进程
2018年1月9日,国家标准计划《农药包装通则》(20174089-Q-326)下达,项目周期24个月,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提出并归口上报及执行,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组织起草,主管部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
2018年12月28日,国家标准《农药包装通则》(GB 3796-2018)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2020年1月1日,国家标准《农药包装通则》(GB 3796-2018)实施,全部代替标准《农药包装通则》(GB 3796-2006)。
修订依据
国家标准《农药包装通则》(GB 3796-2018)依据中国国家标准《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GB/T 1.1-2009)规则起草。
修订情况
《农药包装通则》(GB 3796-2018)与《农药包装通则》(GB 3796-2006)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起草工作
主要起草单位:沈阳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江苏龙灯博士摩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创新美兰(合肥)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江苏东宝农化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瑞邦农药厂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楼少巍、兆奇、殷湘、毛堂富、孙承艳、唐霞、宋国庆、胡俊。
标准目次
参考资料:
内容范围
《农药包装通则》(GB 3796-2018)规定了农药产品包装类别、包装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农药包装通则》(GB 3796-2018)适用于农药产品包装。
引用文件
参考资料:
意义价值
《农药包装通则》(GB 3796-2018)是为了贯彻落实《农药管理条例》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办法》对农药包装废弃物的管理要求,减少农药包装废弃物给人、畜带来的危害,保护农村生态环境、保障人身健康。
参考资料
农药包装通则.国家标准 - 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
农药包装通则.国家标准计划 - 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
最新修订时间:2024-04-20 10:27
目录
概述
制定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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