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政治局召集的全国工作会议1965年1月14日讨论纪要,又称“二十三条”。1998年收入中央文献出版社出版的《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二十册。该文件共二十三条:一、形势;二、运动的性质;三、统一提法;四、搞好运动的标准;五、工作方法;六、集中力量,打歼灭战;七、蹲点;八、抓面的工作;九、干部问题;十、建立贫农、下中农协会;十一、时间;十二、宣布对隐瞒土地的政策;十三、财贸部门的工作要同四清运动配合;十四、工作队的成员;十五、给出路;十六、四清要落到建设上面;十七、生产队规模;十八、基层干部任期;十九、监督问题;二十、四大民主;二十一、工作态度;二十二、思想方法;二十三、上述各条,原则上也适用于城市的四清运动。文件指出,中央政治局召集全国工作会议,讨论了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目前提出的一些问题,声明过去发出的关于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的文件,如有同这个文件抵触的,一律以这个文件为准。由此,“二十三条”取代了1963年11月中央发出的“后十条”以及1964年9月中央下发的“后十条(修正草案)”,成为指导“四清”运动的工作文件。该文件对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的性质、统一提法、搞好运动的标准、工作方法等二十三个问题作了明确规定,提出运动的重点“是整党内那些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