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公路扩投资稳就业更好服务乡村振兴实施方案》由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农村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乡村振兴局发布印发。
发展历史
2022年8月15日,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农村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乡村振兴局发布关于印发《农村公路扩投资稳就业更好服务乡村振兴实施方案》的通知。方案提出,到2025年,便捷高效、普惠公平的农村公路网络进一步完善,农村公路2020年底存量四、五类桥梁改造基本完成,农村公路安全和服务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成效显著,农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增强。2022年,在力争提前完成农村公路原定年度任务目标基础上,进一步加强金融等政策支持,提前实施一批具备条件的“十四五”规划项目,新增完成新改建农村公路3万公里、实施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3万公里、改造农村公路危桥3000座,力争新增完成投资约1000亿元,带动约200万人次就地就近就业增收。同时,将农村公路管护领域就业岗位稳定在80万左右。
文件全文
农村公路扩投资稳就业更好服务乡村振兴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扩投资稳就业决策部署,认真落实《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进一步做好农村公路扩投资稳就业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统筹发展和安全,稳步推进建设“四好农村路”,启动新一轮农村公路建设和改造,扩大农村公路有效投资,补齐农村交通基础设施短板,完善农村交通运输体系,拓展农民就业渠道,更好服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任务目标。
到2025年,便捷高效、普惠公平的农村公路网络进一步完善,农村公路2020年底存量四、五类桥梁改造基本完成,农村公路安全和服务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成效显著,农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增强。
2022年,在力争提前完成农村公路原定年度任务目标基础上,进一步加强金融等政策支持,提前实施一批具备条件的“十四五”规划项目,新增完成新改建农村公路3万公里、实施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3万公里、改造农村公路危桥3000座,力争新增完成投资约1000亿元,带动约200万人次就地就近就业增收。同时,将农村公路管护领域就业岗位稳定在80万左右。
二、实施“四好农村路”助力乡村振兴五大工程
(三)实施农村公路骨干路网提档升级工程。总体按照三级及以上等级技术标准,加快推进以乡镇及主要经济节点为网点的对外快速骨干农村公路建设,有条件的地区推动乡镇对外双通道建设,有序实施老旧公路改造和过窄农村公路拓宽改造或错车道建设,强化农村公路与干线公路、城市道路以及其他运输方式的衔接。加强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欠发达地区、垦区林区等农村公路建设。
(四)实施农村公路基础路网延伸完善工程。推动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更多向进村入户倾斜,鼓励打通“断头路”,畅通“微循环”。因地制宜推进较大人口规模自然村(组)、抵边自然村通硬化路建设。有序实施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双车道公路建设。加强通村公路和村内道路连接,统筹规划和实施农村公路的穿村路段,兼顾村内主干道功能。
(五)实施农村公路安全保障能力提升工程。扎实开展公路安全设施和交通秩序管理精细化提升行动,持续深化农村公路“千灯万带”示范工程,以急弯陡坡、临水临崖、路侧险要、平交路口和低荷载等级桥梁等为重点,加强农村公路及其桥梁隧道隐患排查和整治,实施和完善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深入开展危旧桥梁改造和桥梁新建工程。严格落实新改建农村公路的交通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加大农村公路灾毁修复力度。
(六)实施农村公路与产业融合发展工程。大力发展“农村公路+”模式,结合乡村产业布局和特色村镇、乡村旅游重点村镇等建设,促进农村公路与产业深度融合发展,加快乡村产业路、旅游路、资源路建设,改善农村主要经济节点对外公路交通条件,服务乡村产业发展。探索支持农村公路“路衍经济”发展路径。
(七)实施农村公路服务水平提升工程。以交旅融合路段为重点,完善农村公路沿线服务设施,有效利用农村客货场站、养护道班等设施以及农村公路沿线闲置土地资源,拓展开发停车、充电、购物、休闲、观光、旅游咨询等服务功能,提升农村公路服务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以信息化技术赋能农村公路高质量发展,提升服务和管理效能。
三、积极吸纳农民群众就地就近就业增收
(八)促进农民群众参与建设。建立健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和吸收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长效机制。在农村公路建设和管护领域推广以工代赈方式,扩大实施范围和受益对象,优先吸纳当地农村群众特别是脱贫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等低收入群众参与工程建设以及建成以后的维修养护,带动当地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增收。
(九)加大农村公路管护岗位开发力度。统筹用好农村公路管护领域公益性岗位等各类就业岗位,建立健全岗位信息公开制度和动态考核与调整机制,安置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脱贫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下岗失业人员、残疾人员等群体就业。鼓励将村道和通自然村(组)公路日常养护通过分段承包、定额包干等方式由沿线农民承包进行养护,进一步拓展就业渠道。
(十)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有关要求,压实地方和部门责任,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做好农村公路从业农民工的技能培训工作,加强技术和安全培训,以操作技能、安全生产等为主要培训内容,提高农民工队伍整体技术、技能水平和安全生产意识。
四、强化要素保障
(十一)加强资金保障。各地要落实好车购税资金“以奖代补”政策,并将农村公路建设作为地方政府支出的重点领域,按规定统筹用好相关资金,支持农村公路发展。将农村公路以工代赈项目纳入相关资金支持范围。拓宽融资渠道,鼓励金融机构、社会力量合法合规参与农村公路建设,探索加大对农村公路基础设施建设的中长期信贷支持,建立更加稳定的农村公路资金投入机制。
(十二)完善支持政策。将乡镇通三级路、较大人口规模自然村(组)通硬化路、产业路、资源路、旅游路建设等优先纳入乡村建设相关项目库。鼓励将农村公路建设与乡村旅游、产业园区等经营性项目一体化开发,对农村公路建设和一定时期的养护实施捆绑招标。在国土空间规划的指导和约束下,加强农村公路发展规划与土地政策的衔接,探索针对乡村建设的混合用地模式,优化农村公路用地审批流程,合理安排土地利用计划,保障农村公路发展需要。对符合按照固定资产投资管理的小型村庄建设项目中的农村公路项目,优化审批程序、施行简易审批。对于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实施的农村公路项目,符合招标投标法和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的有关要求,可以不进行招标。
(十三)强化技术支撑。加快健全农村公路技术标准体系,进一步完善建设、管理、养护、运营等标准,加强农村公路技术标准宣贯培训工作。在满足公路工程强制性标准的前提下,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制定农村公路地方标准,更好指导农村公路建设。
五、加强组织实施
(十四)强化统筹协调。各地要将农村公路扩投资稳就业工作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科学制定任务清单、建立工作台账,精心组织,加强协调,推动经济效益好、建设必要性和紧迫性强且条件成熟的新建农村公路项目尽早开工实施,科学加快在建项目的建设进度,形成谋划一批、储备一批、开工一批、建设一批、竣工一批的良性循环。
(十五)加强评估考核。将“四好农村路”建设情况作为乡村振兴督查考核的重要内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将“四好农村路”相关工作纳入市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加强对考核结果的应用,建立激励约束机制,确保建设质量和实效。
(十六)加强督促指导。各地要加强对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实施的日常监管和监测分析,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强化对农村公路建设进度、质量安全、计划执行、资金使用、交(竣)工验收的监督管理,加强农村公路扩投资稳就业相关信息报送工作。交通运输部要定期跟踪调度农村公路扩投资稳就业进展情况,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并督促整改,相关情况及时通报共享有关部门,重大情况及时向党中央、国务院报告。
(十七)做好宣传引导。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对农村公路扩投资稳就业新进展新成果和有关经验的总结提炼工作,充分发挥部门、地方、行业组织、新闻媒体等作用,通过召开现场会、新闻发布会、经验交流、专题宣传等多种形式,全面准确解读政策,大力宣传工作成效、典型案例和创新做法,营造良好舆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