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机械拥有量是农业生产单位实际拥有的各种
农业机械设备的数量。包括专门用于农业 (农、林、牧、副、渔业) 生产的和以农业生产为主进行综合利用的机械设备,以及正在使用的,需要修复的(指大修、中修) 和储存备用的设备。但不包括已经损坏报废的、购买尚未提货的以及其他单位支援借用的设备。在实际工作中,通常是按统一规定的农业机械分类目录分别统计各种农业机械设备的年末拥有量。
农业机械总动力是主要用于农、林、牧、副、渔业的各种动力机械的动力总和。包括耕作机械、排灌机械、收获机械、农产品加工机械、运输机械、植物保护机械、牧业机械、林业机械、渔业机械和其他农业机械 (内燃机按引擎马力计算,电动机按功率折成马力计算)。不包括专门用于乡办工业、基本建设、非农业运输、科学试验和教学等非农业生产方面的动力机械与作业机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