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文化一般有广义和狭义的理解:广义的农业文化被认为是在
农业生产实践活动中所创造出来的、与农业有关的
物质文化和
精神文化的总和。狭义的农业文化仅指在
农业生产方式基础上的观念体系,其中包括与农业生产紧密相连的哲学理念、
价值观念、
政治思想、科学认识等具体内容。
以农具的发展变迁为例,可以发现工具的改进是社会进步和生产力水平提高的标志。原始时代的农业工具主要是以木质工具和石质工具为主的,如石斧、锄、来耙、石磨盘和石磨棒等;春秋时期、攫、铲、犁和镰等金属农具得到普及;战国时期开始将铁犁和畜力配合起来使用,这就为深耕和多耕创造了条件;秦汉时期牛耕已普遍推广;耧是汉代的重大发明,可同时完成开沟、下种、覆土的工序,提高了播种的效率和质量;魏晋时期出现了新的农具耙,还形成了耙耕的北方抗旱保墒耕作技术体系;唐宋时期则形成南方稻作农业的技术体系;元明清时期形成了更加集约的传统农业技术体系。随着工业化和现代化进程的推进,那些代表一个时代一个地域农业发展最高水平的传统农具,正在被抽水机、除草剂、收割机、打谷机等取代。作为传统农耕生活方式的历史记录,春臼、桔棉、石磨等工具几近绝种,无工业污染和能源消耗的风车、水车技术在化学和电力“工具”的冲击中备受冷落。农民与传统农具的疏离,与现代化生产工具的亲和,宣告着
农业生产方式的转变。
农业物质实体文化的重要功能表现为具有承载功能。任何文化都不可能是空中楼阁,总需要一定的物质基础为依托,随着实体文化的变化,农业文化的其他部分也会随之变化。当原有的物质实体被新的物质实体所取代,新的农业文化也就代替了旧的文化。实体文化不仅决定着农业的生产方式,也决定了农民的生活方式。研究农业实体文化与农民社会生活方式的关系,是农业文化研究最具现实意义的方面。
民俗与民间信仰是农业文化的重要表现农业民俗文化是指传承于民问的、世代相袭的、与农业生产有关的文化事项。例如,为了安排好农业劳动,古人创造了适应农业生产的独特的历法和岁时节日(农历或阴历),设立了反映季节变化的二十四节气,通俗易懂地表明了一年四季气温、物候和雨量变化的不同,告诉人们根据节气安排农业劳动。二十四节气的节律就是春种、夏锄、秋收、冬藏的农耕文化周期,与之相应的农事活动习惯正是在这年复一年、周而复始的运转中自然地延展。乡村的土地制度、水利制度、集镇制度、祭祀制度,都是依据这一周期创立、并为民众自觉遵循的生活模式。民问素有“不懂二十四节气,白把种子种下地”的说法。北方农村的“打春阳气转,雨水沿河边”、“清明忙种麦,谷雨种大田”、“清明麻、谷雨花、立夏点豆种芝麻”等等,就是农民不违农时、信守农耕作业习惯的形象表达。这些至今仍广为流传的农谚,正是历代农民根据气象观测和耕作经验的总结;它们作为一种特殊的文化指令,千百年来指导着人们的农事生产活动。农事节日往往与关键的岁时节令和农事祭祀相联系,反映着农业生产各个重要阶段人们的迫切意愿和习惯。如大家所熟知的春节、中秋节、端午节等。
农业信仰也是农业民俗文化的重要内容,具有鲜明的地域特点和乡土本色。正可谓平坦的原野无山神,内地的乡村无海神。在传统的农业社会,农民对大自然充满敬畏之情。祭农神、祭土地神、祭水神、祭谷魂、祭虫神等仪式活动,以及对各种生产禁忌的烙守,集中表达了农耕民族取悦神灵,祈求风调雨顺的文化心理。民众对自然的崇拜意识和对动植物的禁忌保护,也在客观上维护了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在很多民族的观念中,自然、动植物和人是相互依存、不可分离的整体。这种建构人与环境关系的文化观念与宗教意识,在维护自然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和可持续发展方面,具有不可忽视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