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劳动力利用率是投入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劳动力数量与拥有农业劳动力总量的比值。一般情况下,其比值越大,农业劳动力的利用程度就越高。对农业劳动力利用率问题,应从两个范畴来考察,从社会看,应使社会总劳动量在城乡各经济部门的分布趋于合理,使社会总劳动量获得有效的利用,从农业内部看,应首先将种植业的多余劳动力向林、牧、渔业转移,使农业内部的劳动力分布处于较好的利用状态下。
宏观上解决了农业劳动力的合理布局,在微观上,农业企业内部的劳动力利用率,就易于得到提高。我国自解放以来,由于某些理论上的偏差,导致了政策上的失误,抑制了农村商品生产,经济发展迟滞,人口增长过快,农村剩余劳力过多,又无有效的政策措施推进农村劳动分工,及时而迅速地将多余劳动力向农外产业部门转移,使大量过剩劳动力长期在“集中劳动”、“统一分配”下被掩盖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