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用粮票
革命时期和抗日我军曾发行过非常时期的借谷票、米票、粮券等
军用粮票指的是在革命时期和抗日时期,我军曾发行过非常时期的借谷票、米票、粮券等。解放战争,在全国许多战场,由野战部队各自发行使用的粮票证券可算是我军早期的军用粮、料票。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用粮票通常由国家或地方政府统一印制发行。按粮款支付方式,分为有价票证和无价票证。有价票证通常称为军用供给粮票,无价票证称为军用价购粮票。使用军用粮票,有利于保证军粮供应和加强管理。中国人民解放军军用供给粮票始于建军初期。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中华苏维埃政府印发了米票、借谷证等。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各根据地政府根据所属地区的情况,分别发行过粮票、米票、麦票和马料票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各大行政区印发军用粮票,作为本区范围内部队调动时领取粮食的凭证。1952年12月,国家粮食部确定,从1953年1月起按年度发行使用行军粮票,用于部队跨大行政区行军时向全国各地供粮站领取粮食和马料。1953年,行军粮票分为细粮票和马料票两个票种。1954年以后,又增加了粗粮票。1956年11月,粮食部和总后方勤务部规定,从1957年1月起,部队领取粮食和马料一律使用由粮食部统一印制的“军用粮定额支票”。1963年,粮食部和总后勤部印发“军用供给粮票”,取代“军用粮定额支票”,用于部队集体伙食单位按规定向粮食部门领取供给制士兵口粮和马料,票面粮种分粗粮、大米、面粉和马料4种,面额分别为50市斤、100市斤、1000市斤和5000市斤。以后,增加了500市斤的面额,取消了5000市斤的面额。1994年6月1日起,军用供给粮票停止使用。中国人民解放军军用价购粮票,是工资制人员所需的购粮凭证。1955~1960年,由部队凭计划向地方粮食部门购买。从1961年1月起,粮食部和总后勤部确定,军队现役军官、在编职工和粮食折款供给的士兵,凭军用价购粮票购买粮食,价购粮票由粮食部统一印制,票面不分粮种,面额分为0.2市斤、0.3市斤、1市斤、5市斤、30市斤、100市斤、500市斤和1000市斤8种。其中30市斤以下的小面额价购粮票,主要供部队出差人员在军内就餐时使用。1971年1月起,出差人员在军内就餐改用全国通用粮票和地方粮票。同时,小面额的价购粮票停止使用。1994年2月,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印发《改革军粮供应体制的通知》,确定从1994年6月1日起,停止使用以往各版军用价购粮票,改用商业部印发的1971年版军用供给面粉票、大米票和供给马料票,作为价购粮票使用。1996年12月,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决定,停止使用1971年版军用粮票,从1997年1月1日起使用由内贸部印制、财政部监制的1997年版军用粮票,票面粮种分大米、小麦粉两种,票面额分别为25千克、50千克、250千克和500千克。2000年8月,财政部、粮食局和总后勤部确定,停止使用1997年版军用粮票。从2001年1月起,启用2000年版军用粮票,该版军用粮票票面粮种和面额与1997年版相同,但每年使用不同的冠字和图案,限当年度一次使用。随着军粮供应信息化进程的加快,从2007年1月1日起,军用粮票被军用购粮卡所取代,军粮供应效率和精确度得到较大提高。
发布者:中国军事百科全书编审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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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时间:2022-07-12 1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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