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休所
军休干部休养所
军休所全称军休干部休养所。根据2015年9月22日民政部下发的“关于印发《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管理机构工作指引》的通知”内容,军休干部服务管理机构是服务和管理军休干部的专设机构,包括军休干部服务管理中心、军休干部休养所、军休干部服务管理站等,承担军休干部服务管理具体工作。
职责
1、负责军地双方上级职能部门审核认定的军休干部接收安置手续移交,配合部队做好军休干部的接收进所工作,出据组织关系医疗保险、落户等有关的证明信
2、 按规定做好军休干部建房、分房、房改工作,完善各项配套设施建设,负责军休干部住房的日常维修服务,保证军休干部生活便利。
3、 组织军休干部学习中央、省、市有关文件,参加党支部,定期过党的组织生活,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军休干部座谈会,重大节日开展慰问活动。
4、 搞好阅览室、娱乐室、党员活动室建设,安排好军休干部的文化生活。有计划、有步骤的开展适合老年人的文体活动,增强军休干部体质,丰富工休人员的晚年生活。
5、 及时足额发放军休干部离退休费、医疗费,为符合条件的军休干部审报发放护理费、公勤费、军粮补贴等。
6、 积极开展卫生知识教育和医疗保健活动,定期组织离休干部体检,有病早发现、早治疗。优先保证军休干部就医用车。
7、 为军休干部管委会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进一步发挥军休干部作用,实现“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管理”,充分体现军休干部在所中的“主人翁”地位。
8、 承办上级各部门交付的其他任务。
参考资料
关于印发《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管理机构工作指引》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事务部.2015-09-22
最新修订时间:2024-08-17 0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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