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别“军迷”因法治意识淡薄,随意拍摄军事装备博取关注、攫取谈资,最终在受到
法律制裁时追悔莫及。
初犯、偶犯,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拍摄行为,将受到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第六十一条规定,非法获取、持有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数据、资料、物品,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国家安全机关予以警告或者处十日以下行政拘留。
知法犯法、屡教不改,违法情节严重的拍摄者,将受到刑事处罚: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二条规定,以窃取、刺探、收买方法,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发现他人私自拍摄敏感军事装备的违法行为及相关可疑情况,请及时通过12339举报受理电话、网络举报平台、国家安全部微信公众号举报受理渠道或者直接向当地国家安全机关进行举报,配合协助开展调查取证。
军事装备是军队现代化的重要标志,是军事斗争准备的重要基础,是国家安全和民族复兴的重要支撑,是国际战略博弈的重要砝码。习主席多次强调,必须把装备建设放在国际战略格局和国家安全形势深刻变化的大背景下来认识和筹划,放在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历史进程中来认识和筹划,放在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来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