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事刑法
法学术语
军事刑法是规定军职人员犯罪及其处罚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刑法的一个组成部分。同普通刑法相对应的特别刑法。它的任务是运用刑罚同一切危害国家军事利益和国防能力的刑事犯罪行为作斗争,维护部队正常的工作、训练、学习、科研、执勤和作战秩序,巩固和提高部队的战斗力。中国尚未颁布统一的军事刑法典,军职人员犯罪及其处罚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军人违反职责罪暂行条例》以及其他法律、法规中对军职人员违法行为进行刑事制裁的规定。
一般来说,军事刑法由危害国防利益的犯罪和军人违反职责罪两大部分组成.其中危害国防利益犯罪可以由一般主体构成.而军人违反职责罪的犯罪主体只能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现役军官、文职干部、士兵及具有军籍的学员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现役警官、文职干部、士兵及具有军籍的学员以及执行军事任务的预备役人员和其他人员。1981年6月1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军人违反职责罪暂行条例》是我国第一部单行军事刑事法律,也是对1979年全国人大制定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重要补充和发展。1997年全国人大在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时,将上述《暂行条例》所规定的“军人违反职责罪”并人《刑法》,并作为第10章“军人违反职责罪”。在此之后,军事刑法学能否作为军事法学的一个分支学科独立存在的问题,法学界对此仍有不同的看法。我认为,将军事刑法学作为军事法学的一门分支学科是能够成立的,原因是它有自己的调整对象和调整方法,这在《军事刑法学》一书中已作了充分的论证和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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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时间:2022-07-19 1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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