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事共产主义模式是指完全集中的、没有
货币的社会主义经济管理体制和运行原则有机组合的抽象图式。它的出现是同战争等非正常的紧急状态相联系的。其主要特征是: (1) 几乎全部经济活动 (农业除外) 都实行国有化; 征收全部农业剩余; 禁止私人的交换或贸易。(2) 几乎所有的经济决策 (农民家庭内部的决策除外) 都集中在国家机构手中,包括消费方面的定量供应,劳动力分配方面的强制委派,甚至企图通过促进生活上的公共方式来废除家庭本身。(3) 不从经济上区分不同的生产单位。各生产单位把全部收入都上缴给国家,并直接从国家那里取得全部供应,既没有自己的基金,也无所谓盈利与亏损。(4) 分配上高度的平均主义。没有完整的工资级差制度; 对劳动者提供免费的共同服务; 依靠强制和精神刺激,不依靠物质刺激。(5) 消灭货币,
经济关系自然化。(6) 对外经济关系完全由国家控制。
(1)1919年1月11日,人民委员会发布法令,实行
余粮收集制,涉及到各种农产品。粮食人民委员部和工会派出征粮队收集农产品时,付给农民一定数量的货币或少量工业品。由于
通货膨胀,农民交出的产品几乎是无偿的。
(3)在交换方面,政府实行最小限度的商品交易和最大限度的国家分配。1918年11月决定取消私人商业,由国营商业和合作社组织供应。随着产品日渐缺乏和物价不断上涨,政府实行凭证供应。根据阶级和年龄的差别,规定不同口粮标准。后来对儿童和全体工人职员免费供应面包和日用品。货币依然存在,但其作用受到极大限制。
(4)实行普及于一切阶级的成年人劳动义务制,实行“不劳动者不得食”的原则。
战时共产主义政策是在战争条件下被迫采取的。1921年,苏俄政府用
新经济政策取代了战时共产主义政策。在整个国内战争时期,苏维埃政府通过采用这些带有军事性质的手段,在市场之外建立起城乡之间直接的
商品交换,使苏维埃俄国迅速形成了严格控制整个国民经济的、高度集权的经济体制,为赢得战争的胜利提供了物质保障。战争结束后,该政策与和平时期社会主义经济发展规律的不适应性日益明显地暴露出来,并引起了社会动荡,1921年被“新经济政策”所取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