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经胡城县》是唐代诗人
杜荀鹤创作的一首揭露黑暗统治的政治讽刺诗。此诗记述了作者两度经过胡城县的见闻及感慨,讽刺了封建统治者残民以逞的本质,揭露了封建社会制度的黑暗腐朽,指出了封建社会是非颠倒的现实,同时,从中也表现了人民的痛苦和愤怒。
⑶县宰:县令。朱绂(fú):系官印的红色丝带,然唐诗中多用以指绯衣。按唐代制度,五品官服浅绯,四品官服深绯,一般县令只有六七品。胡城县令却以“县民无口不冤声”的“政绩”身加朱绂,这红袍实际上是老百姓的鲜血染成。
题目是“再经胡城县”,诗人自然会由“再经”而想到“初经”。写“初经”的见闻,只从县民方面落墨,未提县宰;写“再经”的见闻,只从县宰方面着笔,未提县民,这就留下了广阔的想象余地。如果听信封建统治阶级所谓“爱民如子”之类的自我标榜,那么读到“县民无口不冤声”,只能设想那“冤”来自别的方面,而不会与县宰联系起来;至于县宰呢,作为县民的“父母官”,必然在为县民伸冤而奔走号呼。读到“今来县宰加朱绂”,也准以为“县宰”由于为县民伸冤而得到了上司的嘉奖,然而出人意料的是,诗人在写了“初经”与“再经”的见闻之后,却对县宰的“朱绂”作出了“便是生灵血染成”的判断,颇有几分匪夷所思之感。
结句引满而发,对统治者的揭露与鞭挞不留余地,这与常见的含蓄风格迥乎不同。但就艺术表现而言,诗中却仍然有含而不露的东西在,因而也有余味可寻。“县民无口不冤声”既然是“去岁”的见闻,那么县民喊的是什么冤以及喊冤的结果如何,诗人当然记忆犹新,但没有明写。县宰“加朱绂”既然是“今来”的见闻,那么这和县民喊冤的结果有什么联系,诗人当然很清楚,但也没有明写。而这没有明写的一切,这就造成了悬念。最后,诗人才把县宰的朱绂和县民的鲜血这两种颜色相同而性质相反的事物出人意外地结合在一起,写出了惊心动魄的结句。诗人没有明写的一切,就都见于言外,获得了强烈的艺术效果。县宰未加朱绂之时,权势还不够大,腰杆还不够硬,却已经逼得“县民无口不冤声”;如今因屠杀冤民而赢得了上级的嘉奖,加了朱绂,尝到了甜头,权势更大,腰杆更硬,他又将干些什么,诗人也没有明写,然而弦外有音,有很强的震撼力。
全诗构思巧妙,诗人描写了他两次路过胡城县的见闻,把这两次见闻写进诗中,构成对比,使主题更加鲜明醒目,诗人是安徽池州人,他不畏惹祸,对同省一位红得发紫的“父母官”公开鞭挞指责,足见其为民鸣冤请命的精神和过人的胆识,更表现了朝廷的忠奸不分,官吏残暴无耻。害民的官吏反而高升了,封建社会的本质就在这对比中表现出来了。全诗语言直白浅显,却话中有话,寓意深刻,诗人在有限的篇幅中,最大限度地融入了社会生活,达到了言浅意不浅,言尽意不尽的效果,体现了他独特的艺术风格。这首诗对后世的影响很大,清末的
刘鹗在长篇小说《老残游记》中,写
山东巡抚玉贤因害民升官的诗句“血染顶珠红”便是从这首诗的最后一句脱化而出的。
刘永济《
唐人绝句精华》:三四句所以斥责之意严矣,非止于讽刺也。如此县官,实乃民贼!盖唐末兵祸频繁,因而剥削加剧,县令乃直接人民之官,剥削人民即由其经手,剥削愈甚,则愈得上级之欢心,于是有朱绂之赐。荀鹤另有《乱后逢村叟》七律一首,反映更为具体。
这首诗对后世的影响很大,清末的
刘鹗在长篇小说《老残游记》中,写
山东巡抚玉贤因害民升官的诗句“血染顶珠红”便是从这首诗的最后一句脱化而出的。
杜荀鹤,字彦之,自号九华山人。池州石埭(今安徽太平)人。大顺二年(891年)四十六岁时中进士。最后任梁太祖的翰林学士,仅五日而卒。其部分诗篇反映唐末军阀混战局面下的社会矛盾和人民的惨痛境遇,在当时较突出。有《唐风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