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物流协会于2006年元月10日经自治区
民政厅批准正式成立。协会下设秘书处、会员部、经济部、统计部、培训中心、现代物流研究所、A级物流企业地方评估办、《中国现代物流报》内蒙古记者站等职能部门。十几年来,协会在各级部门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在全体会员和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各项工作成绩卓著。协会始终本着全心全意为会员和行业服务的宗旨,充分发挥协会的职能作用,为推动我区物流业的健康发展和经济建设做出了应有贡献,受到自治区政府各部门及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协会活动
2006年
1、2006年2月18日,召开成立大会,自治区工商联、民政厅领导、协会发起单位的代表参加了会议。
2、2006年2月,建立协会各项管理制度。
3、2006年4月21日,内蒙古工商联直属行业商会(协会)在物流协会召开了现场会。自治区工商联、自治区党委统战部等领导和直属行业协会会长、秘书长等30多人参加了会议。会议听取了物流协会会长张海峰关于做好协会工作的主题发言,并观摩了内蒙古物流协会办公设施、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及工作流程。
4、2006年4月24日,协会召开了骨干成员会议,组织学习了国务院九部委《关于促进我国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意见》明确了工作思路。
5、 2006年5月22日,在自治区召开的全区
非公有制经济工作会议上,内蒙古物流协会会员企业安快物流集团、赤峰中昊集团、巴运集团被授予“全区非公有制经济新星企业奖”。
6、2006年5月26日,协会组织物流企业与北京福田汽车公司在呼市召开座谈会,互通信息,互相交流。
7、2006年6月6日,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副会长戴定一一行对我协会会员单位安快集团北京分公司进行了视察。
8、2006年6月13日,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工商会促进项目专家团前来协会考察工作,听取了协会工作汇报,进行了广泛的交流。
9、2006年6月29日,协会成立物流师培训中心、内蒙古记者站。
10、2006年7月10日,协会聘请法律顾问以维护会员单位的合法权益。
11、2006年7月,开通了内蒙古物流协会网站。
12、2006年8月19日,协会被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统战部、内蒙古工商联联合表彰为行业协会先进集体。
13、举办第一期、第二期物流师培训班。培训学员有40多人参加培训及考试。
2007年
1、2007年3月30日,内蒙古物流协会召开年会暨内蒙古物流行业10强企业和28家诚信企业颁奖典礼。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王凤岐,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统战部、自治区发改委、商务厅、工商联、工商局领导,物流企业代表和新闻媒体记者100多人出席了会议。会上物流协会会长张海峰作了年会工作报告。
2、2007年3月成立青城配送中心。这对于货运配送车辆的统一管理、提高城市品位,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3、2007年4月10日,内蒙古物流协会被自治区民政厅授予“全区先进民间组织”称号。
4、2007年5月10日,会长张海峰参加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系统物流产业发展工作会议。
5、2007年5月25日,协会组织会员单位参加由内蒙古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总工会、工商联共同举办的“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
6、协会参与了全国物流行业先进集体和劳动模范的组织评选活动。会长张海峰、副会长姜延军荣获了劳动模范称号。
7、2007年8月15日,
内蒙古自治区工商业联合会第十次会员代表大会在自治区政府礼堂隆重召开。会长张海峰当选内蒙古自治区工商联副会长。
8、2007年8月29日,内蒙古物流协会承办的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第七次代管社团经验交流会在内蒙古锡林浩特市召开。
9、2007年9月,协会会长张海峰参加了由内蒙古党委组织部和自治区发改委在江苏省苏州市举办的全区服务业高级培训班。
10、2007年11月17日,内蒙古工商联副主席、内蒙古物流协会会长张海峰参加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第十次会员代表大会。
11、2007年12 月14 日,会长张海峰参加了由自治区发改委和政府办公厅召开的全区服务业和物流业工作会议。
12、内蒙古物流协会举办了第三期、第四期物流师培训班。
13、开展A级企业评比工作。共有2家企业获得A级企业称号。其中,
赤峰中昊运输有限责任公司荣获4A级企业称号,通辽市第一运输有限责任公司荣获3A级企业称号。
14、协会参加自治区工商联组织的各项活动。
2008年
1、 2008年1月19日,自治区政协委员、工商联副主席、内蒙古物流协会会长张海峰参加自治区政协十届一次会议并提交二份提案。
2、2008年2月27日至3月2日,应鄂尔多斯市领导邀请,内蒙古物流协会组织相关专家、学者专程对鄂尔多斯商贸物流发展状况进行了调研。经过多次讨论,形成了对鄂尔多斯市商贸物流发展的七点建议,深受鄂尔多斯领导和政府机关的重视。
3、2008年3月,协会推荐上报物流企业税收试点名单。我区通辽一运、巴运被
国家税务总局批准为税收试点物流企业,有效解决了试点企业重复纳税问题,减轻了企业税务负担,有力地支持了物流产业的发展。
4、2008年4月22日,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服务业处那艳茹处长,赵标林调研员,张广收副处长和杨静主任科员一行四人前来协会考察工作。对协会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5、2008年5月1日,通辽第一运输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内蒙古物流协会副会长姜延军被通辽市评为十大民营经济人物。
6、2008年5月12日,四川汶川等地发生强烈地震后,协会组织会员企业积极为灾区捐款捐物。
7、2008年5月20—21日,应内蒙古政协之邀,协会组织专家学者和10家会员企业参加了呼市政协组织的物流调研座谈会。
8、2008年6月,内蒙古物流协会、
内蒙古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内蒙古安快物流集团三家本着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互惠互利、互相支持、共同发展的原则签署了校、企、会合作协议。
9、2008年7月3日,与南开大学正式签署了《南开大学现代物流研究中心与内蒙古物流协会结成战略发展合作伙伴关系框架协议》。
10、2008年7月8日至18日,协会受内蒙古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委托,首次对全区物流企业在2008年上半年经营等状况进行了抽样统计调查。本次调查统计样本是从全区物流相关企业中重点挑选出来的50家具有一定代表性,并作为自治区确定的重点联系的物流企业构成的。
11、2008年8月自治区民政厅正式批准了内蒙古物流协会铁道分会成立。铁道分会的成立,必将有力地促进我区铁路物流的快速健康发展,进而对我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12、2008年9月2日至4日,内蒙古物流协会会长张海峰出席亚洲银行在乌兹别克斯坦召开了中亚七国政府有关部门领导和行业部门领导及有关物流、贸易企业参加的贸易和物流发展研讨会。
13、2008年9月25日,内蒙古物流协会应邀参加中国内蒙古民间组织管理服务发展研讨会。这次会议对民间组织逐步向正规化、社会化迈进,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和推动作用。
14、2008年10月17日,由中国物流生产力促进中心、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内蒙古物流协会、呼和浩特市发改委、东风汽车公司物流协会联合主办的第六届中国工业企业物流论坛在呼和浩特市召开。内蒙古物流协会组织企业和院校20多人参加了会议。
15、2008年10月28日,组织会员单位参加自治区统战部和工商联举办的
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培训班。
16、内蒙古物流协会举办了第五期、第六期物流师培训班。共有60多名学员参加培训及考试。
17、开展A级企业评比工作。共有3家企业获得A级企业称号。其中,
包钢集团鹿畅达物流有限责任公司荣获4A级企业称号,
内蒙古巴运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荣获5A级企业称号。内蒙古中储物资储运有限责任公司荣获3A级企业称号
18、协会参加自治区工商联组织的各项活动。
2009 年
1、2009年2月11日,协会组织会员单位参加自治区政府金融办和自治区工商联举办的银行与中小企业对接联谊会,为银行与中小企业对接项目搭建“金桥”。
2、2009年3月份开始,协会组织、制订、修改锡林郭勒盟阿巴嘎旗物流业发展规划,得到了旗政府的认可。
3、2009年3月,协会派员参加了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在北京召开的“2009年物流企业综合评估工作会议”。
4、2009年3月25日,召开会长会议,通过了内蒙古物流行业自律公约,规范了我区物流业的发展。
5、2009年4月3日,为了进一步加强国际间物流业交流与合作,学习和借鉴国外物流业的先进经验,承办了由自治区第三产业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赴美国、加拿大进行物流业管理和服务的学习考察。
6、2009年4月25日,协会副会长刘兴顺参加了扎门乌德与二连浩特边境发展研究联合会,协会承担了CAREC计划中的内蒙古和蒙古国之间二连与扎门乌德海关通关的时间成本法项目。
7、2009年5月,组织物流公司货运车辆办理“青城配送”特别通行,召开呼和浩特“青城配送”研讨会。
8、2009年6、7月份,应自治区发改委的委托,先后两次调研了解物流企业在金融危机中的回暖情况、当前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企业采取的措施、以及抵御金融危机进一步振兴物流产业的集体建议。
9、评定、上报国家A级企业。今年全区有5家企业申报A级企业,2家企业进行复审。其中:
通辽市金播化肥储备有限责任公司被评为4A级综合型企业,
呼和浩特铁通物流有限公司、通辽日升日美物流配送有限公司、开鲁慧通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开鲁有银食品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等被评定为3A级综合型企业。
10、举办物流师培训班,继续推进校企合作。今年举办了第七、第八期物流师培训班,共有30多名学员参加了培训,经考试,为成绩合格者颁发了物流师证书。在与
内蒙古财经学院的多次合作后,协会又为学院安排了50多名实习生,得到了学校领导的高度赞赏,同时也为企业提供了大量的有用人才。
11、2009年10月12日内蒙古物流协会会长张海峰到韩国首尔参加了关于中亚区域经济合作(简称CAREC)计划的会议。本次会议的举行加强了国家和地区间物流行业的交流,从而为内蒙古物流行业的发展开拓了更加美好的前景。
2010年
1、2010年3月1日,内蒙古物流协会张海峰会长应亚洲银行邀请,参加在哈萨克斯坦阿拉木图举行的CAREC会议。该次会议就前期的工作做出了总结,并且提出了新的要求。本次会议沿用同样的、经改良的时间-成本-距离(TCD)法。会议根据2009年7月至9月收集到的数据,对各条走廊进行了评估。同时增添了一些新的指标,以便更好的表述走廊的性能。
2、2010年4月19日至4月21日,
亚洲开发银行CAREC项目总监施学范教授来内蒙古考察项目进展情况。本次考察主要针对连日来在二连浩特关口出现的中国车辆无法正常通行的情况进行实地了解,对二连浩特通往扎木乌德的货物通道进行了实地考察,了解货物在通关过程中的运转情况和瓶颈所在。
3、2010年4月,响应党和政府的号召,积极参加抗震救灾捐款活动。
4、2010年5月,内蒙古物流协会同内蒙古农行合作“银企代收货款”业务。银企代收货款业务的实施对物流企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于行业的规范运行起到了重要作用,并对异地的发货方、厂家或货运公司的资金保证和安全都有了决定性的保证。
5、2010年6月3日,协会同内蒙古自治区首届高等职业院校共同开办“诺思杯”物流技能大赛。同时还举办了高职院校教学研讨会,来自全自治区的十所院校的科研带头人就如何培养出适合企业、适合社会的高等人才进行了探讨,北京天津有关的高等职业院校的学者也应邀参加。
6、2010年6月9日,在协会的组织下,财经学院110名物流专业学生到北都物流园区、
美通首府无公害物流中心参观学习。
7、2010年7月27日—7月30日,内蒙古物流协会会长张海峰应邀参加了中亚区域经济合作(CAREC)运输和贸易便利化研讨会及中亚区域经济合作工商发展论坛。
8、积极支持、推动各盟市物流协会成立。目前已成立的有通辽市物流协会、呼和浩特市物流协会、巴彦淖尔市物流协会。
9、发挥现代物流报内蒙古记者站的作用,及时报道内蒙地区物流发展情况。
10、举办物流师培训班,继续推进校企合作。今年举办第九期、第十期物流师培训班,共有60多名学员参加了培训,经考试,为成绩合格者颁发了物流师证书。
11、评定、上报国家A级企业。今年全区有8家企业申报A级企业。其中:包头华通物流集团有限公司(5A)、通辽第一运输有限公司(5A)、内蒙古华通现代物流集团有限公司(4A)、内蒙古北方重工有限公司储运分公司(4A)、通辽市通粮物流有限公司(4A)、包钢集团机械化有限公司(4A)、通辽大华物流有限公司(3A)、内蒙古老哈河粮油工业有限公司(3A)。
12、协会参加自治区工商联组织的各项活动。
2011年
1、2011年1月21日,
亚洲开发银行CAREC项目总监施学范教授来内蒙古考察项目进展情况。协会人员陪同考察。
2、2011年2月,协会推荐上报全国第七批物流税收试点企业。
3、2011年3月25日,亚洲开发银行区域合作专家杰夫来内蒙古考察物流状况。协会人员陪同考察。
4、2011年6月,协会荣获全国“2010—2011年度物流企业综合评估工作先进办公室”称号。
5、2011年7月26日—28日,举办2011年中国(内蒙古)卡车及物流设备展览会。
6、2011年8月,协会参与了全国物流行业先进集体和劳动模范的组织评选活动。
7、2011年8月9日—10日,协会参加亚洲开发银行CFCFA第二届年会。
8、2011 年8 月31 日,全国工商联副主席李路一行在自治区工商联副主席高海涛陪同下来内蒙古物流协会进行调研。对内蒙古物流协会的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和高度的评价。
9、2011 年9 月8 日,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巡视员安俊义、内蒙古物流协会会长张海峰等一行4 人专程赴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就内蒙古的物流业发展与何黎明会长交换了意见。
10、2011 年10 月15 日-17 日,首届中国物流文化节在北京举办。协会推荐的乌兰察布华通物流有限责任公司的“根植草原志在四方”被评为首批中国物流行业最具号召力企业口号。乌兰察布华通物流有限责任公司被确立为“首批中国物流文化建设示范基地”。
11、2011年11月21日,由内蒙古物流协会等西部9省区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共同举办的“西部百强物流企业”评选揭晓,协会会员单位内蒙古巴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包头华通物流(集团)有限公司、通辽第一运输有限公司、内蒙安快物流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通辽金港物流有限公司、赤峰中昊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呼铁伊东储运股份有限公司7家物流企业上榜,喜获“首届西部物流百强企业”称号。
12、2011年11月,推荐上报全国第八批物流税收试点企业。
13、2011年12月18日,协会参加了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召开的全国物流行业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劳动模范表彰大会。
内蒙古巴运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获得全国物流行业先进集体称号,8名个人获得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称号。
14、12月19日,协会秘书长参加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年会。
15、2011年12月,协会创办的首期刊物《内蒙古物流》正式出版。
16、举办物流师培训班,继续推进校企合作。今年举办第十一期、十二期、十三期物流师培训班,共有60多名学员参加了培训,经考试,为成绩合格者颁发了物流师证书。
17、评定、上报国家A级企业。今年全区有11家企业申报A级企业。其中:安快物流发展有限责任公司(5A),
内蒙古呼铁伊东储运股份有限公司。(5A)乌兰察布华通物流有限责任公司(4A),
乌海鑫诺物流有限公司(4A),
通辽东方利群药品有限公司(4A),通辽瑞丰物流有限责任公司(4A),内蒙古华信商贸有限责任公司(4A),内蒙古庆元建材市场有限责任公司(3A),
内蒙古鄂尔多斯物流有限公司(3A),
扎鲁特旗正达粮油贸易有限公司(4A),
内蒙古九州通医药有限公司(2A)。
2012年
1、2012年2月,协会上报自治区商务厅关于物流业发展方面若干问题的政策建议报告。
2、2012年2月,协会上报自治区发改委关于非资源产业指导目录和物流政策方面建议报告。
3、2012年2月24日,协会组织会员单位参加自治区工商联举办的“自治区促进农牧区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现场会。
4、2012年3月,协会就承担亚洲开发银行6月4日—6月6日在呼和浩特召开的中亚区域经济合作经贸论坛组织、安排、接待等工作请示自治区发改委、商务厅、交通厅、工商联等上级有关领导部门。
5、2012年4月,协会开展“内蒙古十强物流企业、诚信物流企业、内蒙古物流行业优秀企业家、先进个人、先进教育科技工作者”评选活动。
6、2012年4月—5月,协会就换届大会、第二届物流论坛、第二届卡车展览会做前期准备工作。
7、2012年6月4日,CFCFA工作组会议在呼和浩特香格里拉举行。协会组织物流企业和会员单位参加。
8、2012年6月4日,协会召开第二届会员代表大会暨换届大会。
9、2012年6月5日,协会召开内蒙古第二届物流论坛。
10、2012年6月6日,协会召开第二届中国卡车物流设备展。
11、2012年7月8日,第五届京津冀晋蒙政协区域经济发展论坛在呼和浩特举行,协会会长张海峰应邀参加。
12、2012年7月23日,
中国仓储协会一行来呼,在内蒙古物流协会会议室召开仓储企业调研座谈会。协会邀请我区知名企业参会。
13、2012年7月27日,协会组织物流企业开展中国物流行业文化大奖评选活动。
14、2012年7月28日,内蒙古自治区工商联召开第十一次会员代表大会,协会会长张海峰连任自治区工商联副主席。
15、2012年8月13日—14日,协会领导参加在通辽召开的2012年东北地区物流合作发展大会暨第四届东北地区物流联盟年会。协会会长张海峰被通辽市政府聘为“通辽市人民政府发展现代物流业高级顾问”,并颁发聘书。
16、2012年9月10日—12日,协会协助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在北京举办“内蒙古自治区现代物流培训班”。
17、2012年9月,自治区发改委委托协会对我区12盟市农贸市场发展政策措施进行调研。协会组织相关人员以会议座谈、问卷答复、现场调查等方式到各盟市调研。
18、2012年10月27日,协会组织物流企业参加内蒙古自治区工商联在呼和浩特市举行的民营企业培训班。
18、2012年10月30日—11月1日,协会会长、秘书长参加乌兰察布市首届物流论坛。本次论坛的主题是“现代物流业与区域经济发展”。
19、2012年11月 ,内蒙古自治区工商联相关领导来内蒙古物流协会考察调研。
20、2012年11月10日—11日,参加在苏州召开的第十一次中国物流学术年会。
21、2012年11月23日—24日,参加在厦门召开的 2012年第十届中国物流企业家年会。
22、2012年12月4日—5日,参加亚洲开发银行在泰国曼谷召开的CFCFA工作组会议。
23、开展
A级物流企业评估工作。今年全区有7家物流企业申报A级企业。其中:内蒙古明华能源集团有限公司(5A)、通辽市金港物流有限公司(4A)、鑫辰(集团)有限公司(4A)、通辽成大冷藏运输有限公司(3A)、通辽市国强物流有限公司(3A)、通辽四方物流有限公司(3A)、
内蒙古鄂尔多斯物流有限公司(3A升4A)。
24、2012年12月,协会组织工作人员学习十八大文件。
2013年
1、2013年1月,加强内部人员学习和提高协会服务意识,主要加强物流及物流统计方面的学习。
2、2013年2月,协会申请成立内蒙古物流企业信用评价办公室。
3、2013年3月11日,协会组织物流企业去台湾进行学习考察。
4、2013年3月,2013年度物流行业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在我区开始申报,内蒙古物流协会作为本次申报工作内蒙古地区的推荐单位已下发通知我区各大物流企业。
5、2013年5月10日—12日,参加在西安举办的“第四届中国西部物流产业博览会”,通过展览会很好地宣传了我区物流企业和协会。
6、2013年5月13日,在协会的支持和帮助下,呼伦贝尔市物流协会正式成立。
7、2013年5月17日,协会参加中物联在京召开的物流企业信用评价工作座谈会。
8、2013年5月,自治区发改委协助协会开展在我区
A级物流企业评估和物流师培训工作。
9、2013年7月21日,协会参加“第28届全国省(区)市地方物资储运工贸企业经理联席会”
10、2013年8月,协会开展第二届“西部物流百强企业”推选活动。
11、2013年9月,协会配合民政厅开展行业协会自律与诚信创建活动。
12、2013年9月24日,协会组织在呼物流企业召开物流业政策落实情况座谈会。
13、2013年11月修订内蒙古物流行业自律公约。
14、2013年11月20日,参加“第二届中国(四川)国际物流博览会”,并举行第二届“西部物流百强企业’授牌仪式。我区有5家企业获得“西部物流百强企业”称号。
15、2013年11月21日,协会与西部十省一市联合签署《联合推进西部区域现代物流发展合作协议书》。
16、2013年继续开展A级物流企业评估工作。
2014年
1、2014年2月,协助国家发改委进行全国物流业情况调查,并把调查问卷及时上报国家发改委。
2、2014年2月24日,协会与
中国仓储协会签订《关于开展通用仓库等级评定及仓储服务质量评鉴工作的合作协议》。
3、2014年3月5日,协会与自治区发改委经贸处签署了《内蒙古自治区物流统计工作业务委托协议书》。
4、2014年4月23日—25日,协会参加第五届中国西部国际物流产业博览会暨交通运输展。协会利用展会充分宣传和展示了我区物流企业。
5、2014年5月8日,协会申请成立质押监管企业评估委员会。5月19日,中物联批复同意内蒙古物流协会设立质押监管企业评估工作办公室。
6、2014年7月2日,协会与
四川省现代物流协会、四川东亨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合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7、2014年7月3日—4日,中物联在呼和浩特召开2014年中国物流与采购信息化推进大会,协会作为此次会议协办单位,积极组织协调各部门,确保大会顺利召开。
8、2014年 8月,协会在新疆参加CFCFA年会。
9、2014年9月,协会参加全国工商联办公厅关于推荐全国“百家商会”评选活动,协会作为自治区工商联推荐协会参加了本次活动。
10、2014年10月,协会开展物流企业质押监管评估工作。
11、2014年11月25日,召开内蒙古物流统计培训工作会议。
12、2014年12月,开始物流统计网上申报工作。
13、开展A级物流企业评估工作。
2015年
1.2015年初,协会开始网站的改版工作。目前,改版后的协会网站已经对外开通了。新一期的《内蒙古物流》刊物
2.2015年1月10日开始,协会每月按时上报我区物流业景气指数,每季度上报内蒙古社会物流统计报告,并印刷成册免费发放。
3.2015年5月29日,协会与自治区发改委共同组织召开了全区物流业发展工作座谈会。2015年8月26日和27日,中国仓储协会和内蒙古物流协会对我区两家企业申报的全国仓储服务质量评鉴和通用仓库等级评定进行了现场评审。
3.2015年8月28日,开展我区担保存货管理及质押监管企业评估工作
4.2015年8月,A级物流企业评估工作
5.2015年8月19日—8月20日,亚洲开发银行CFCFA年会在蒙古国乌兰巴托香格里拉饭店举行。来自9个国家30多位代表出席了本次会议,内蒙古物流协会委派常务副会长卲辉出席。
6.2015年10月19日,内蒙古物流云平台正式上线启动。内蒙古君正集团等六家大型企业代表在上线启动仪式上分别与内蒙古云平台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
7.开展全国物流行业先进评选活动
8.参加了中物联等部门召开的“第十九批A级物流企业授牌大会”;2015全国物流统计培训会;全国物流行业劳模评选部署工作座谈会。 自治区冷链物流业发展建设研讨会;全区工商联基层组织建设经验交流会;民政厅举办的2015年自治区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培训班,张海峰会长代表行业协会发言并进行了经验交流。
9.获得民政厅颁发的“AAAA级社会组织”称号。
10.2015年12月1日,协会联合阿拉善发改委、阿拉善统计局在阿左旗召开了阿拉善盟物流统计工作培训会。
2016年
1.3月8日,由张海峰会长主持召开会长办公会,总结协会上年度工作情况及安排本年度工作计划,任命协会副秘书长。与各会员企业代表交流座谈。
2.3月31日,全国物流企业评估授牌大会暨物流业创新发展专题论坛在陕西西安召开。我区新评和复审企业代表在内蒙古物流协会的组织下参加了此次大会。
3.4月21日,协会副会长参加了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主办、
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承办的2016年内蒙古自治区高职院校物流技能竞赛,并担任仲裁长。
4.4月22日—23日,二连浩特投资促进局一行两人来呼和浩特市考察调研。协会秘书长向投资促进局人员详细介绍了协会工作情况,并陪同二连投资招商局领导分别对
华蒙通物流控股有限公司沙尔沁物流园区和沙良铁路现代综合物流园进行实地考察。
5.5月18—19日,协会参加内蒙古自治区区直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推进会,并与党建办签订了《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责任书》。此次党建推进会明确职责、强化措施,为社会组织加快开展党建工作指明了方向。为理顺党组织关系,更好地开展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作用,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按照“一方隶属,参加多重组织生活”的原则,协会依托自治区工商联机关党委建立了党组织,并确定了党建联络员。
6.5月20日,协会组织获奖企业与个人参加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召开的全国物流行业劳模表彰大会。
7.6月8日,协会受中国仓储协会之邀,加入“全国仓库指数数据采集体系”,承担呼、包两市“仓库指数”基础数据的采集工作。
8.6月16日—18日,协会参加“2016年中国物流发展与形势分析会”,并荣获“物流统计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9.7月22日,协会在乌海举办乌海市物流统计工作培训会。培训会的召开,标志着乌海市物流统计工作的正式开展。
10.7月25日—26日,天津市发改委和统计局考察组一行来呼调研内蒙古物流统计工作。
11.10月29日—31日,亚行顾问来呼考察通关口岸存在的问题。
12.12月12日,参加自治区工商联召开的全区工商联基层组织建设经验交流会,协会再次荣获自治区“五好商会”称号。
13.
通辽市泽强医药商贸有限公司、
内蒙古北方风驰物流港有限公司、内蒙古红山物流园区管理委员会、
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四家单位入会,成为协会大家庭的一员。
14.2016年,协会组织参评A级物流企业复审10家、新评企业1家。截止2016年底,我区A级物流企业共计45家。
机构发展
一、 加强与政府各有关部门的沟通,争取工作的主动权。
商会协会就是政府与企业间的桥梁纽带,发挥好这个作用是商协会的主要职责之一。为此我们重视与政府有关部门的沟通,加强请示汇报,得到了政府各有关部门的认可和重视。尤其像自治区发改委、商务厅、工商联等部门在工作中给予了很多的支持。比如,内蒙古第一届物流论坛的成功召开,就是与发改委合作的。这两年发改委只要是牵扯物流业的事,就不忘记物流协会,无论是物流规划设计、物流政策出台、还是召开全区物流工作会议,都能做到征求物流协会意见,通知物流协会参会。去年十一月张海峰会长还参加了讨论物流规划的自治区主席常务办公会。我们与商务厅合作,建起了内蒙古物流人才库,随时调用这些专家学者、发挥他们的作用。工商联是行业协会的直接管理者,我们坚决落实他们的各项指示,积极参与他们组织的各项活动。仅去年就先后多次组织物流企业人员参加了十七大精神、全国工商联十次代表大会精神传达学习会,党在我心中歌咏比赛、演讲比赛,招商推介会等多项活动。关系行业的大事和企业反响强烈,我们也认为有必要反映的事我们就积极向有关部门谏言献策。两年多来,我们先后提出建立省级联席会议制度、与政府共同开展A级企业评比,优化城市配送成立青城配送中心减免物流园区土地税等意见和建议,均受到各有关部门的重视。现在可以说,有关行业的重大事情政府能够想到我们,有关行业的文件等能够及时发给我们,协会地位明显提高。
二、 强化服务意识和功能,积极为企业服务
为政府服务,为企业服务,是协会的根本宗旨。因此我们始终把服务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把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均放在了搞好各项服务上。
一是编印简报。我们每两月印发一次简报,宣传党的有关政策法规,反映物流业的动态和会员企业的意愿。简报的发放范围很广,除了政府有关部门和企业外,还发到各省物流协会。
二是建立了协会网站。为协会与会员、企业与企业间的信息沟通提供了方便。所建网站容量还比较大,主要内容有:协会介绍、信息中心、政策法规、教育培训、物流专家、青城配送、人才招聘、会员展示等。网站的建立能够及时发布党和国家、中物联以及内蒙古自治区有关物流方面的政策法规,及时反映行业动态和重要信息、会员和企业还可通过留言板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广泛的交流。截至目前网站做到了发布信息快捷,每周有新内容,点击率还比较高。
三是聘请了法律顾问。为维护协会及会员单位的合法权益,更好的为会员服务,协会从赛罕区法律服务所聘请了该所主任法律服务师董金奎和嘉泽律师事务所丁换生律师为协会
常年法律顾问。为协会和会员企业单位无偿提供法律咨询、法律常识培训、提供相关法律信息,解答法律方面的疑难问题等。二位律师热心为企业服务,已为两家企业帮助解决了官司纠纷。
四是校企会合作办学。由协会推荐合适的企业作为学校的物流实习基地,使学生能理论实践相结合,学校为企业培养所需人才,协会承担起学校学生
物流师资格证培训这一部分。目前,协会已同内蒙古机电职业学院、
内蒙古财经学院签署了合作协议。
五是培训人才。协会自2006年6月29日取得了中物联物流师职业资格的培训中心资格后,共举办了4批物流师资质考试培训,聘请了内大、财院物流系主任、教授进行考前培训,现已有上百名学员参加培训,通过考试率达到60%多。下一步在人才教育培训上,协会扩大方向,同政府部门、学校、企业合作。在同政府部门合作上,举办一盟(市)一班培训,以政府名义支持,协会组织专家教授组负责到盟市培训,具体培训内容可根据培训对象而定。同企业合作上,进行两种模式的培训教育,一种非学历教育。1、组织公司员工参加物流师培训2、根据企业自身需要,组织专家组到企业中给员工培训。比如企业需要计算机方面的培训,协会可组织计算机方面的老师专门到企业给员工统一培训。二种学历教育。协会已同南开大学取得联系。企业经理人可参加南开大学的物流工程硕士班,参加考试,毕业后有文凭。
六是建立了内蒙古研究所(研究所情况介绍在本网站之中)。可以说这个研究把内蒙古有关物流方面的专家学者全部汇聚到一起,能够做些大事。
三、 加强行业自律,稳步推进物流业的健康发展。
一是为了落实内蒙古第一届物流论坛上自治区领导的讲话精神,加强行业自律、促进内蒙古物流业健康快速发展,协会与自治区发改委、商务厅、工商联共同开展了内蒙古物流行业10强企业、诚信企业的评比活动,在企业踊跃参加,上报数量较大的情况下,协会专门组织审核调研组到企业核实,经过层层选拔,评选出了内蒙古物流行业10强企业、诚信企业。二是协会成立的物流企业综合评估委员会,已同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组成联合审核组,依据《物流分类与评估指标》国家标准,对我区申报的赤峰中昊集团、通辽第一运输公司、包钢集团鹿畅达物流公司、金州物流公司、乌海凯顺物流公司等公司的资产、经营、管理、服务、人员素质进行了全面评估,现已有三家企业,近期还有四家企业申请参与A级企业评比。分别被评为国家4A、3A级物流企业,这也是内蒙古首批进入国家A级物流企业的几家企业,在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举办的“物流企业综合评估审核工作经验交流会”上,秘书长鲍牧人介绍了开展A级物流企业评估工作的经验。三是着手建立行业的诚信体系建设。诚信是物流行业的命根子。去年内蒙古第一届物流论坛上余德辉副主席曾经强调要加强诚信建设,今年发改委下发的2007—2010年物流业若干政策中又将建设诚信体系单独列为一条进行强调。而从我区物流业的情况看,虽然没发生大的携款逃跑等事件,但是货物不能按时送达,损坏货物不能按价赔偿,客户举报等现象经常见诸报刊。因此我们在去年执行的企业发生不诚信问题及时曝光和全行业通报的基础上,下大力度抓了诚信企业评比、A级企业评比等活动,促进了企业的诚信经营,现正在进一步研究健全物流行业诚信体系建设,以此促进物流行业进一步规范化运行。
四、 做好内引外联,不断扩大协会的影响力
一是加强与中物联的联系。我们虚心向中物联学习、请教,并认真完成所交办的各项任务。去年9月协会帮助中物联在锡林浩特市召开了全国50多家代管协会工作会议,不仅让与会人员高兴而来,满意而归,又结交了不同行业协会的许多新朋友。中物联丁俊发、周林燕副会长评价说,内蒙物流协会是办实事的协会。去年11月在中物联第四届理事大会上内蒙物流协会被选举为中物联常务理事单位。二是加强与各省市物流协会的联系。目前我们已与全国各省市物流协会都建立了长期联系机制,互通情况,互相学习交流。今年成都建立物流协会时,特邀我协会秘书长前去传授办会经验。我们遇到问题也及时向做得好的省市协会请教。比如,为了成立青城物流配送中心一事,我们在全国范围调研,先后与浙江、山东、广东和青岛、苏州物流协会联系,学习他们的做法和经验,写出了既有分析,又有可操作性的报告。三是加强与区内各行业商协会的联系,互相帮忙,取长补短,仅今年就有4个协会的人员来我协会学习取经。四是加强与学校和科研单位联系。现在我们已与内大交通职业学院、内蒙古财院、工大机械学院、包钢职业技术学院、社科院和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等有了全面的合作。五是加强与会员和企业的联系。我们与会员企业的关系十分融洽,企业有问题都愿意找协会商量。比如中储物流、铁通物流、鑫长旺等。
五、 搞好自身建设,促进协会的正规化发展
一是建立健全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协会成立之初我们就统一了这样一个思想认识,就是从起步阶段开始我们的各项工作和活动都一定要正规,倡导发扬民主,增加透明度,这就必须用制度来作保证。为此,我们先后研究制定了协会《章程》、《会员行为规范》、《财务管理制度》、《财产管理制度》、《会议制度》、《工作人员管理制度》、《文件档案管理制度》和会长、秘书长工作职责和各机构工作职责。统一设计印制了公文格式、信纸信封和文头,建立了会员个人档案,设计制作了协会工作栏。为了确保正规化起步,我们舍得投入,购置了复印机、传真机、电脑、保险柜、会议桌椅。目前我们的办公条件在行业协会中是比较好的。上述规章制度的落实也进一步促进了我们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二是加强学习锻炼,不断提高素质。凡是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有重大政策出台,遇影响力大的活动,我们都及时组织学习,领会精神实质,来指导具体工作。今年以来,党的十七大召开,国务院办公厅颁发《关于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自治区成立60周年大会,自治区颁发2007—2010年物流发展规划和若干政策等,我们都及时组织协会人员学习讨论,消化吸收,及时掌握大的政策动向,提高政治觉悟和敏锐性,为做好工作打下牢固的政治基础。为搞好内蒙古物流产业及相关行业的宣传报道工作,我们与现代物流报联系,现已成立了“内蒙古记者站”。去年11月17日,由我们组稿,中国现代物流报集中报道了内蒙古物流业的18篇文章。两年多来,近50篇稿件被各种媒体采用,有一篇宣传自治区60年成就的稿件还被广东一家报刊和网站刊登。三是克服各种困难,不断开创协会工作的新局面。协会的工作可以说是真正的摸着石头过河,基本没有现成的经验可借鉴,而经费又比较困难,因此我们只好迎难而上,以积极向上的态度和满腔的热情主动找事做,把平常事干好,把小事当大事来做,所以才有了今天的局面。
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会名称为:内蒙古物流协会。
英文名称: INNER MONGOLIA LOGISTICS ASSOCIATION
英文缩写:IMLA
第二条 内蒙古物流协会是由内蒙古自治区相关组织和事业单位、各种经济成分的物流企业、批发市场以及相关的科研、教学单位自愿组成的地方性行业组织,是具有法人资格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
第三条 协会的宗旨是: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全心全意为会员及行业企业服务,密切社团、企业与政府间的联系,维护会员及企业的合法权益,加强行业自律,推进我区现代物流产业的发展,更好地为
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第四条 协会接受内蒙古自治区工商联合会、
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 协会的住所设在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海东路曙光培训大厦八楼。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协会的主要业务:
(一)贯彻党和国家及内蒙古自治区有关物流产业发展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贯彻中出现的问题,向政府及有关部门反映企业的正当愿望和合理要求,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二)受政府委托,组织和实施行业调查与行业统计,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行业发展规划、行业产业政策、经济立法等建议,并参与有关活动。
(三)开展市场调查,分析市场形势,开发信息资源,建立信息网络,为会员、企事业单位、政府部门提供信息咨询服务。
(四)推进本行业的企业改革改造与产业发展,表彰先进,组织经验交流,提高企业现代化管理水平。
(五)组织流通经济理论以及物流、电子商务、政府采购、理论与务实研究,举办各种类型的交流会、报告会,促进流通经济理论水平的提高。
(六)开展行业自律,制定行规行约,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参与本地区行业标准的修订,组织行业企业进行国家A级企业评估、质量认证,不断提高行业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准。
(七)采取多种形式为企业培训各种专业人员,提高物流产业队伍的素质。
(八)协助政府加强行业法制建设,促进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的建立,接受委托参与协调行业之间的经济、法律关系,调解会员之间纠纷,为会员提供法律法规服务。
(九)组织本行业开展各项与国外有关经济组织和物流团体的活动,包括组织考察、人才培训、举办展览、经贸洽谈等,促进会员发展对外贸易、经济技术、科学管理等方面的合作与交流。
(十)组织跨地区的商品交易活动,促进电子商务、物流配送、连锁经营、代理制等新兴营销方式的发展,提高物流产业的科技含量,以信息化带动流通的现代化。
(十一)组织发展行业的公益事业,参与和开展有益于提高本行业社会地位的各种社会活动。
(十二)编辑出版发行会刊、资料和出版物。
(十三)承担政府有关部门委托的工作任务。
第三章 会员
第七条 协会由内蒙古自治区相关组织和事业单位、各种经济成分的物流企业、批发市场以及相关的科研、教学单位、部分现代物流行业的知名人士、学术专家组成。
会员分为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单位会员均以法定代表人或由其委派的业务主管领导人作为该会员单位的代表。如有变更,应由新的法定代表人或由其委派的业务主管领导人接替,并及时通知协会秘书处备案。
第八条 申请加入协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协会的章程;
(二)有加入协会的意愿;
(三)在物流产业内有一定经济实力和影响。
第九条 会员入会程序:
(一)申请单位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协会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由协会秘书处颁发会员证书。
第十条 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本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协会组织的活动;
(三)获得协会服务优先权;
(四)对协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要求协会对其合法权益和业务活动给予支持;
(六)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一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协会的决议;
(二)维护协会的合法权益;
(三)完成协会交办的工作;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并可自愿提供资助;
(五)向协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十二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协会,并交回会员证。
会员如果一年不交纳会费又未以书面形式向协会提出缓交或减免申请,并经协会秘书处讨论通过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三条 会员严重违反协会章程的,经协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十四条 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
(三)讨论和决定协会工作方针和任务,审议理事会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决定终止事宜。
(五)决定其它重大事项。
第十五条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六条 会员代表大会每届五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管理机关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一年。
第十七条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协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十八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长(会长)、副理事长(副会长)、秘书长;
(三)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四)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
(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七)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八)领导协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通过名誉会长、名誉顾问和顾问的人选;
(十一)讨论决定与本行业有关的其他重大问题和事项。
第十九条 理事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条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特殊情况时,也可采取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一条 协会设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从理事成员中选举产生,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十八条第一、三、五、六、七、八、九、项职权,对理事会负责(常务理事人数不超过理事人数的三分之一)。常务理事单位的代表如有变动,由所在单位推荐新的代表接替常务理事,由协会秘书处提交常务理事会确认。
第二十二条 常务理事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常务理事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三条 常务理事会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特殊情况时,也可采取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四条 协会理事长(会长)、副理事长(副会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在协会业务领域有较大影响,熟悉热爱本行业工作;
(三)理事长(会长)、副理事长(副会长)、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秘书长为专职;
(四)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
(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五条 协会理事长(会长)、副理事长(副会长)、秘书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协会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六条 本协会理事长(会长)、副理事长(副会长)、秘书长每届任期五年,任期不得超过三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代表大会三分之二以上会员代表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七条 本协会理事长(会长)为本协会法定代表人[协会法定代表人应由理事长(会长)担任。如因特殊情况须由副理事长(副会长)或秘书长担任法定代表人,应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协会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担任,并在章程中写明]。
第二十八条 协会理事长(会长)行使以下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常务理事会;
(二)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决议的执行和落实情况;
(三)代表协会签署重要文件。
副会长协助会长工作。
第二十九条 协会秘书长行使以下职权:
(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协调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三)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
(四)决定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五)处理其它日常事务。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三十条 协会的经费来源:
(一)会员单位交纳的会费;
(二)会员单位捐赠及社会捐助;
(三)政府资助;
(四)在核定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五)利息所得;
(六)其它合法收入。
第三十一条 协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
第三十二条 协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三十三条 协会建立严格的
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十四条 协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任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五条 协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代表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的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六条 协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机关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三十七条 协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八条 协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三十九条 对协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第四十条 协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15日内,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报社团登记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四十一条 协会由于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第四十二条 协会终止动议须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第四十三条 协会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得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四十四条 协会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四十五条 协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协会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六条 本修改章程经2016年3月8日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第四十七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协会理事会。
第四十八条 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领导成员
会长: 张海峰
常务副会长:
王福岗 、周振军、 邢志如、 郭伟
副会长:
李和平、 李铁成、 张小明
王立辉、 李政 、范志强
秘书长: 周媛
副秘书长:郭津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