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律师协会
1984年成立于内蒙古自治区的社会团体
内蒙古自治区律师协会成立于1984年,是依法设立的社会团体法人,是内蒙古自治区律师的自律性组织,依法对内蒙古自治区律师执业机构和执业律师实施行业管理。
协会简介
内蒙古自治区律师协会现有团体会员 368个,个人会员 2658名。协会设党组、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监事会、秘书处。有维权、纪律、宣传联络、女律师、发展战略研究委员会五个专门委员会和民事、刑事、涉外、金融证券、未成年人保护五个专业委员会。还设有互助金管理委员会。
发展历程
2024年1月,自治区律师协会出台了《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专业委员会工作规则》、第十届《专门委员会设置及组成人员名单》《专业委员会设置及组成人员名单》四份文件,以标准化引领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
协会宗旨
团结带领会员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为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和文明进步而奋斗。
履行职责
(一)保障律师依法执业,维护律师的合法权益;
(二)总结、交流律师工作经验;
(三)制定行业规范和惩戒规则;
(四)组织律师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教育,对律师的执业活动进行考核;
(五)组织管理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的实习活动,对实习人员进行考核;
(六)对律师、律师事务所实施奖励和惩戒;
(七)受理对律师的投诉或者举报,调解律师执业活动中发生的纠纷,受理律师的申诉;
(八)举办会员福利事业;
(九)组织会员参加律师执业责任保险;
(十)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律师协会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现任领导
第十届内蒙古自治区律师协会会长:胡丽妹
第十届内蒙古自治区律师协会监事长:张承根
最新修订时间:2024-01-18 09:44
目录
概述
协会简介
发展历程
协会宗旨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