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因,是指观察者为了预测和评价人们的行为并对环境和行为加以控制而对他人或自己的行为过程所进行的因果解释和推论。人们行为的原因提出包括内部原因和外部原因两种。内部原因是指个体自身所具有的、导致其行为表现的品质和特征,如人格、情绪、心境、动机、欲求、能力、努力等个人特征。将行为原因归于个人特征称为内归因。
归因思想最早由美籍德国心理学家F. 海德于20世纪20年代提出,50年代末至70年代曾构成
社会心理学最活跃的研究领域之一,并形成了几种不同的理论。
所谓归因,就是指观察者为了预测和评价人们的行为并对环境和行为加以控制而对他人或自己的行为过程所进行的因果解释和推论。人们行为的原因提出包括内部原因和外部原因两种。内部原因是指个体自身所具有的、导致其行为表现的品质和特征,包括个体的人格、情绪、心境、动机、欲求、能力、努力等。外部是指个体自身以外的、导致其行为表现的条件和影响,包括环境条件、情境特征、他人的影响等。 凡事做最坏的打算”,这是我们在做事时常用来鼓励和宽慰自己的一种方法,但凡事做最坏的打算未必是好事。美国的两位心理学家让一组大学生先预估自己做一套测试题的结果之后再开始做题,结果发现,那些低估了结果(性情悲观)的大学生所预测的得分,比高估了结果(性情乐观)的大学生更加接近实际的得分,但是,他们却比乐观大学生更加因失望而感到不愉快。也就是说,凡事做最坏的打算并没有缓解悲观者的压力。
归因从五个维度对行为原因分类: (1)根据原因的内在性和外在性分为个人性向归因 (内归因) 和情境归因(外归因),前者将行为原因归属为个人内在的性向因素如人格特征等,后者将行为原因归属为外部环境因素; (2) 根据原因的稳定性和不稳定性分为稳定归因和不稳定归因,前者将行为原因归属为能力、工作难度等稳定因素,后者将行为原因归属为情绪、机遇等不稳定因素;(3) 根据原因的可控性和不可控性分为可控性归因和不可控性归因,前者将行为原因归属为可控制的因素,后者将行为原因归属为不可控制的因素; (4) 根据原因的一般性和特殊性分为一般归因和特殊归因,前者将行为原因归属为一般或普遍的因素,后者将行为原因归属为特殊或个别的因素; (5) 根据原因的可预见性与不可预见性分为可预见性归因和不可预见性归因,前者将行为原因归属为可预见性的因素,后者将行为原因归属为不可预见性的因素。不同的人具有不同的归因风格,并且可以进行训练,从而运用与教育、心理治疗等实践领域。日常生活情景中普遍存在着一种特殊的归因偏差,即人们倾向于对自己的行为进行外归因,而对别人的行为进行内归因,并被称为基本的归因谬误。
属于人们在认识活动中常见的归因类型之一。当人们观察他人时, 如果未发现或较少发现明显的情境压力, 就会把行为的原因归结于行动者的意图或意志。这种把意志或意图归之于行动者, 把行动解释为是由内部原因引起的归因方式, 称之为内归因。内归因导致人们对行动者的信任, 同时又要求行动者对自己的行动负责。如果确定他人的过错行为是属于有意图的,将会对其作出比较严厉的处罚。
人们对失败的反应主要是由他们的生活态度决定的。那些遇事想到成功的人拥有阳光般的心态,失败的时候也总能看到光明的一面,绝不否定自己的能力,常常为自己找到合理的解释。而那些倾向于做较低期望的人,往往是悲观的人,在面对失败时,没有足够的自信。他们喜欢责备自己,总是把失败的原因归咎于自己。心理学家把这种现象称作内归因,即遇事总在自己身上找原因。心理学研究表明,遇到愉快或成功的事,进行内归因能增强自信,有利于心理健康。
外归因也叫情境归因。归因中的一种。它是指人们在解释和推测自己或他人行为的原因时侧重于外界环境, 把行为看成是受外界力量推动、引导或强迫的结果。海德认为, 一个人的行为原因有时取决于外界环境, 推测个人行为的根本原因来自外界力量的方法, 就是外归因。人们是否用外归因解释某行为, 取决于个人的经验、思维方式、世界观以及认知者的利害关系, 也决定于个人对所处情境的知觉。当行为者知觉到情境中的压力时, 往往因怕承担责任而用外归因解释。另外, 成就动机的高低也影响归因。成就动机低的人面对自己的失败或挫折时, 经常把原因归于外界; 成就动机高的人则可能把失败的原因归于行为者的个人倾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