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与澳门关于互认换领机动车驾驶证的协议
公安部与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签署的协议
《内地与澳门关于互认换领机动车驾驶证的协议》是为更好促进粤澳两地交流发展,公安部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2023年2月签署的协议,实现内地与澳门驾驶证免试互认换领。
协议进程
2023年2月,公安部与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签署《内地与澳门关于互认换领机动车驾驶证的协议》,实现内地与澳门驾驶证免试互认换领。该协议于2023年5月16日正式生效。
协议内容
根据协议,内地与澳门承认对方核发的有效驾驶证,一方准许持有对方驾驶证的人员直接驾车或者免试换领驾驶证。互认换领的驾驶证准驾车型包括小型汽车和小型自动挡汽车。澳门永久性居民可以持准驾车型符合要求的正式澳门驾驶执照,以及身份证明原件、身体条件证明、照片,直接免试换领内地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无需参加考试;持准驾车型符合要求的内地驾驶证人员,在入境澳门14日内可以凭内地纸质驾驶证直接驾驶规定车型,无需换领澳门驾驶执照;入境超过14日需继续驾车的,经澳门治安警察局交通厅登记后一年内可以在澳门直接驾驶规定车型,一年有效期内可多次入境澳门驾车,无需重新登记。
价值意义
内地与澳门驾驶证互认换领,将直接惠及内地与澳门旅游、探亲等人员,更加便利内地和澳门居民驾车往来,更好促进内地与澳门交流发展。
最新修订时间:2023-08-02 16:21
目录
概述
协议进程
协议内容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