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东是一个地理名词,曾经作为一个正式的行政区域,来源于解放前的
河北省冀东道公署,位于
华北平原东北部,北倚
燕山,南临
渤海,包括当今的
唐山、
秦皇岛,天津东部、北部的
宁河、
宝坻、
蓟州,
廊坊北部的
三河、香河、
大厂,北京东部的
通州、
顺义、
平谷、
密云。
1913年1月,
中华民国袁世凯政府颁布《划一现行地方各级行政官厅组织令》,废除旧有
地方制度,改设省、道、县三级
管理体制。随后冀东道成立。
1935年11月24日晚,
殷汝耕在
通县以“
冀东防共自治委员会”
委员长的名义,发表宣言,声称自即日起“脱离中央,宣布冀东自治”。11月25日,殷汝耕在通县蓟密
专员公署召开了“冀东防共自治委员会”成立大会。12月25日,殷汝耕又将“冀东防共自治委员会”改称“
冀东防共自治政府”。
1937年7月,伪“冀东防共自治政府”由通县(今北京市
通州区)迁到
唐山,标志着当时唐山正式成为冀东政治、经济、文化、
交通中心。
包括临榆(山海关)、
抚宁、
卢龙、
昌黎、
滦县、
滦南、
曹妃甸、
乐亭、
丰润、
丰南、
玉田、
遵化、
迁安(
迁西)、
秦皇岛市(1961年设市,后并入唐山地区,1983年复设市)和
唐山市(唐山于1925年设市,1938年正式设立唐山市公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