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业务,包括
个人养老年金保险业务、团体养老年金保险业务和企业年金管理业务。
需知
一、办理参保、申报、及缴费流程
参保单位应先办理养老保险的登记手续,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同时报送的材料有: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统一代码复印件、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近期的职工工资财务报表。 参保批准后参保单位持《社会保险登记表》到市地税局办理社会保险缴费登记。
参保单位以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比例为28%,单位负担20%,个人负担8%。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企业发放工资时代为扣缴。职工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低于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以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为缴费基数;高于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以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为缴费基数。在新年度由于新参保等原因没有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的,以最近月份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核定其缴费基数。
二、养老保险基金分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个人帐户用于记录参保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从企业缴费中按规定比例划入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以及上述两部分的利息。个人帐户是职工办理退休时,计发养老金的个人帐户。
三、2006年以后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统一按缴费工资的8%建立。每年结算一次。一般是下一年度的3月份以后企业专管员必须到养老保险所与养老保险所业务人员核对参保人员上一年度缴费情况,双方核对无误后打印对账单,企业应将上一年企业和职工缴费情况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对账单》形式向职工公布。
四、社保机构每年对职工上一年个人的帐户储存额计算一次利息。上一年计入个人帐户的储存额,凡缴费正常的,按当时银行居民整存整取一年期存款利率的50%记息,未正常缴费的按活期存款利率记息;
五、职工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方可按月享受基本养老金:
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经劳动保障部门批准退休的企业职工;企业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干部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工人年满五十周岁。自由职业和个体工商户,女年满五十五周岁。?
2、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十五年。
六、为了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对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5周岁的首次参保人员,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缴费未满15年的,允许缴费满15年后,按月享受养老金。
七、企业职工在退休前或退休后死亡,其个人帐户储存额尚未领取或未领取完的,个人帐户储存额中个人缴费部分,由社保机构一次退还给职工法定继承人或指定的受益人;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缴费未满15年的,如本人申请同意结清养老保险待遇的,可办理退保手续,由社保机构一次退还给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的全部储存额,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办理手续时需提供:职工死亡证明书、单位证明、《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明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对帐单》、职工法定继承人或指定的受益人的证件及与死者关系证明。
办理手续时,需报送的材料有: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证明或户口本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对帐单》、个人要求退保申请、单位开具的离职证明及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明细。
八、如何办理转移接续养老保险关系。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调出地区社保机构应向调入地社保机构转移其养老保险关系。首先到原就业地社保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本人向新转入地社保机构出示参保缴费凭证,提出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新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养老保险联系函后,办理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的转移接续手续。
职工在同一统筹地区(即本省内)流动时,只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帐户,不转移基金;申请人需到新参保地领取接收函,经办机构同意接收后到原参保办理养老保险转移手续。
九、缴费单位发生变更、解散、破产、撤消、合并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社会保险缴费业务时,应当及时向原社保机构申请办理变更、注销社会保险登记手续。
办理缴费申报
经保险机构审核、批准后,参保单位即可办理养老保险缴费申报业务,应于当月1日至10日前,向养老保险所申报缴费人数、职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单位缴费工资总额。申报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基本养老保险费申报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职工缴费花名册》《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增减变化表》、并携带新增职工经劳动局备案的劳动合同并建立新增职工养老保险档案(内附身份证复印件和职工相片)。如有以前在辖区内其他单位参加过养老保险的新增职工需携带养老保险手册办理调转手续不需要再建养老保险档案。
办理缴费
参保手续
城镇自由职业者和个体工商户,有劳动能力,有合法经济收入者,在没有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期间,可以于每年的下半年到十二月征缴期持身份证、户口本、三张相片到社保机构办理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手续。缴费基数以全省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为标准,缴费比例为20%。
二、养老保险基金分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个人帐户用于记录参保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从企业缴费中按规定比例划入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以及上述两部分的利息。个人帐户是职工办理退休时,计发养老金的个人帐户。
三、2006年以后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统一按缴费工资的8%建立。每年结算一次。一般是下一年度的3月份以后企业专管员必须到养老保险所与养老保险所业务人员核对参保人员上一年度缴费情况,双方核对无误后打印对账单,企业应将上一年企业和职工缴费情况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对账单》形式向职工公布。
四、社保机构每年对职工上一年个人的帐户储存额计算一次利息。上一年计入个人帐户的储存额,凡缴费正常的,按当时银行居民整存整取一年期存款利率的50%记息,未正常缴费的按活期存款利率记息;
五、职工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方可按月享受基本养老金:
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经劳动保障部门批准退休的企业职工;企业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干部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工人年满五十周岁。自由职业和个体工商户,女年满五十五周岁。?
2、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十五年。
六、为了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对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5周岁的首次参保人员,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缴费未满15年的,允许缴费满15年后,按月享受养老金。
七、企业职工在退休前或退休后死亡,其个人帐户储存额尚未领取或未领取完的,个人帐户储存额中个人缴费部分,由社保机构一次退还给职工法定继承人或指定的受益人;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缴费未满15年的,如本人申请同意结清养老保险待遇的,可办理退保手续,由社保机构一次退还给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的全部储存额,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办理手续时需提供:职工死亡证明书、单位证明、《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明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对帐单》、职工法定继承人或指定的受益人的证件及与死者关系证明。
办理手续时,需报送的材料有: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证明或户口本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对帐单》、个人要求退保申请、单位开具的离职证明及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明细。
八、如何办理转移接续养老保险关系。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调出地区社保机构应向调入地社保机构转移其养老保险关系。首先到原就业地社保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本人向新转入地社保机构出示参保缴费凭证,提出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新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养老保险联系函后,办理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的转移接续手续。
职工在同一统筹地区(即本省内)流动时,只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帐户,不转移基金;申请人需到新参保地领取接收函,经办机构同意接收后到原参保办理养老保险转移手续。
九、缴费单位发生变更、解散、破产、撤消、合并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社会保险缴费业务时,应当及时向原社保机构申请办理变更、注销社会保险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