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会计准则是以
基本会计准则为依据,规定各会计要素确认、计量和报告的原则和对会计处理及其程序作出的具体规定,将会计准则的要求具体化。
它的特点是操作性强,可以根据其直接组织该项业务的核算。例如;
固定资产会计、投资会计、借款会计的准则等等。根据世界各国的实践经验和
中国的实际情况,我国的具体准则可以考虑包括通用业务准则(主要是基本准则的具体化)、特殊业务准则(如物价变动会计准则和
破产清算会计准则)、特殊行业会计准则和特殊经营方式会计准则。
目前我国在世界银行的支持下正在积极创建我国的具体会计准则。迄今为止,已颁布了
关联方交易、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债务重组、收入、投资、建造合同、会计政策
会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
非货币性交易、或有事项等等具体准则。财政部计划制定30个具体会计准则。鉴于目前我国
会计法规会计制度和财务制度。这是一项分行业会计制度向具体会计准则逐步靠拢的过渡性措施。 经过8年的实践,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财政部又将分行业的会计制度在2001年月1日合并成了统一的《
企业会计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