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隆路街道办事处
政府部门
兴隆路街道办事处是政府部门,负责机关日常事务、办文办会、行政接待、调研、电子政务、档案、信息、保密、督察、应急、纪工委、固定资产管理等工作。
职责
负责社区党建及辖区内新型经济组织党的建设;做好干部人事管理、老干、人事档案工作;做好统战、对台、侨务、民族宗教工作;负责工、青、妇、工商联等群众团体的建设。
负责街道宣传工作,搞好文化、教育、体育、科普等活动,推进区域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市民素质及城市文明程度。
负责街道的社区建设,协调联络街道社区建设委员会的活动;搞好社区居委会的选举和民主政治建设,指导社区居委会工作;搞好拥军优抚、扶残助残、特困救助、发放救济款物,对社区服务中心进行指导和管理,做好社会保障工作;负责老龄工作。
负责组织开展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宣传;做好爱国卫生、防空、山林防火、防汛等工作;对辖区内街容街貌、社区环境卫生进行指导和监督监察;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市政、绿化、美化、环保、清理违章建筑等工作,协调城管监督中队做好辖区内城市管理工作。
负责对辖区内各单位的计划生育工作进行宣传教育、培训指导、管理服务、监督考核;负责辖区内育龄人员婚育、避孕节育、生殖健康等服务统计工作;指导社区做好计划生育居民自治工作;社区卫生工作宣传教育、管理服务、监督考核。
负责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参与普法教育、执法检查,推进群防群治、依法治街;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查工作;制定实施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规划,落实治保、调解、帮教、法律咨询、治安巡逻等任务。
街道宣传工作,搞好文化、教育、体育、科普等活动,推进区域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市民素质及城市文明程度。
负责招商引资;优化辖区经济环境,发展个体私营、外商投资,做好为企业服务工作;协税护税;加强国有、集体资产管理、保值增值;搞好会计报账工作;负责辖区内单位的安全生产、消防监督管理工作。
负责指导组织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工作,为街道办事处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协助街道办事处处理社会矛盾纠纷。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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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时间:2022-01-07 1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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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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