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于2010年01月21日成立。法定代表人颜勇,公司经营范围包括:许可经营项目: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
代理收付款项及
代理保险业务;提供
保管箱业务(此项目涉及行政许可的,待取得许可证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经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由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的其他业务※一般经营项目:无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