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拓展吉林省内贸货物跨境运输业务范围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44号
《关于进一步拓展吉林省内贸货物跨境运输业务范围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44号
的文件。
内容全文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44号(关于进一步拓展吉林省内贸货物跨境运输业务范围的公告)
为落实国家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战略部署,促进利用境外港口开展内贸货物跨境运输合作,海关总署决定进一步拓展吉林省内贸货物跨境运输业务范围。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同意在原有
吉林省
内贸货物跨境运输业务范围的基础上,增加俄罗斯
符拉迪沃斯托克港
为内贸货物跨境运输中转口岸,增加浙江省舟山甬舟集装箱码头和嘉兴乍浦港2个港口为内贸货物跨境运输入境口岸。
二、跨境运输过程中,运输企业须采取有效防控措施,防止动植物疫情和外来物种传入。
三、其余事项按照
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42号
执行。
本公告自2023年6月1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3年5月4日
参考资料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44号(关于进一步拓展吉林省内贸货物跨境运输业务范围的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最新修订时间:2023-05-19 1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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