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意见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意见
中共中央、国务院2013年12月21日发出。2014年收入中央文献出版社出版的《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意见》指出,在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下,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并提出三点意见:一、充分认识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重要意义。二、正确把握完善生育政策的总体思路。三、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稳妥扎实有序推进各项工作。《意见》指出,人口问题始终是关系我国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大问题,是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而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根据人口形势发展变化,调整完善生育政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意见》要求,在调整完善生育政策过程中,必须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必须坚持巩固和加强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必须坚持行之有效的工作思路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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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时间:2022-08-25 2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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