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改革完善高铁动车组旅客票价政策的通知
国家发改委发布的通知
正在市场化转型的中国铁路总公司(下简称“铁总”)终于拿到了“高铁定价权”。国家发改委2016年2月19宣布,从2016年起,放开高铁动车票价,改由铁总自行定价,并给予铁总根据市场竞争状况和客流分布等因素实行一定的折扣票价的权力。
发布
国家发改委2016年2月19日发布《关于改革完善高铁动车组旅客票价政策的通知》(下简称《通知》),从2016年1月1日起放开高铁动车票价,改由铁路总公司自行定价。
要求
《通知》要求,对在中央管理企业全资及控投铁路上开行的设计时速200公里以上的高铁动车组列车一、二等座旅客票价,由铁路运输企业依据价格法律法规自主制定;商务座、特等座、动卧等票价,以及社会资本投资控股新建铁路客运专线旅客票价继续实行市场调节,由铁路运输企业根据市场供求和竞争状况等因素自主制定。
发改委在《通知》中指出,铁路运输企业制定高铁动车组一、二等座旅客票价时,应当制定无折扣的公布票价(以下简称“公布票价”),同时,可根据运输市场竞争状况、服务设施条件差异、客流分布变化规律、旅客承受能力和需求特点等实行一定折扣,确定实际执行票价。公布票价和实际执行票价要按照明码标价制度规定,及时通过网络和售票窗口等渠道告知旅客。制定公布票价应当在售票前对外公告,调整公布票价应当提前30天对外公告。
“根据市场因素决定价格是市场经济国家通行的做法,这也将打破高铁票价的一成不变,给铁总一定的自主权,而铁总作为铁路运输企业是最了解市场状况的,这样可以制定更科学的票价,提高上座率,减少资源浪费,也可以提高整个铁路行业的市场竞争力。再进一步来说,铁总通过这一系列票价改革也会更加了解市场需求,有利于未来高铁的规划设计更符合运输需求。”铁路专家、同济大学教授孙章表示。
在此之前,高铁票价的制定主要是按照公里数乘以一个固定的基准价。在2007年原铁道部发布的《铁运电〔2007〕75号》文件中,规定了旅行速度达到每小时110公里以上的动车组列车软座票价基准价,如二等座票为每公里0.2805元,可上下浮动10%。
最新修订时间:2022-12-30 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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