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9月10日,《关于支持推进网络扶贫项目的通知》发布。
通知全文
关于支持推进网络扶贫项目的通知
发改办高技〔2019〕90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网信办、农业农村厅(委),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及总行营业部: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要实施网络扶贫行动,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让网络扶贫工作随时随地、四通八达,让贫困地区群众在互联网共建共享中有更多获得感”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部署要求,深入实施《网络扶贫行动计划》和《2019年网络扶贫工作要点》,支持推进网络扶贫项目建设,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支持领域
(一)加快提升网络覆盖。支持贫困地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宽带用户接入速率和普及水平。支持实用移动终端研发和应用,满足贫困地区群众使用需求。支持开发网络扶贫移动应用程序,推广民族语音、视频技术研发。
(二)深化拓展产业扶贫。支持推广互联网、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在农业农村生产经营管理中的运用,促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农村生产生活、农产品加工、农业装备制造以及特色农业深度融合。支持因地制宜发展数字农业、智慧农业、绿色农业等长效扶贫产业,激发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自我发展的内生动力。
(三)扎实推进农村电商。支持“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建立完善适应农产品网络销售的供应链体系、运营服务体系和物流、仓储等支撑保障体系,推动贫困地区农产品上网销售,实现优质优价,助推脱贫攻坚。支持电商企业采取多种方式,拓宽贫困地区农产品销售渠道。支持农村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进一步提升贫困地区快递网点乡镇覆盖率。
(四)着力推动涉农服务。支持发展适应“三农”特点的信息终端、技术产品,推动偏远农村地区远程医疗设施设备普及。推进移动互联网应用,提升为农综合服务能力。运用互联网手段,推动社会服务在线对接、线上线下深度融合,着力解决贫困地区教育、医疗资源不足的问题,支持发展在线教育培训、远程医疗服务等,提升贫困地区教育、医疗等领域的信息化水平。
二、项目推荐程序
(一)联合开展项目推荐。由各省级发展改革部门牵头,会同网信、农业农村部门和农业发展银行对支持领域深入研究分析,建立网络扶贫项目捕获机制,组织有关专家就政策导向、综合实力、市场前景、项目风险、扶贫带动效果、示范引领作用等方面进行综合论证,形成《2019年度网络扶贫重点合作项目推荐表》,于2019年10月15日前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并抄送中央网信办、农业农村部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每省(区、市)推荐的重点项目原则上不超过5个。
(二)联合组织专家审核。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网信办和农业农村部邀请有关专家对各地推荐的项目进行集中审核,确定《2019年度网络扶贫重点合作项目推荐目录》(以下简称《目录》)。
(三)银行开展独立审贷。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将最终确定的《目录》下发农业发展银行各级分行,坚持“独立审贷、自主决策、择优支持、严控风险”原则,选择符合条件的项目提供综合性金融服务。办贷过程中,各级农业发展银行对推荐项目提供绿色通道,优先保障资金规模,优先受理,优先调查、审查、审议和审批。综合运用现有金融产品服务,统筹融资方式和额度,科学配置信贷资金。对于暂不具备贷款支持条件的企业和项目纳入项目储备库管理,积极进行辅导培育。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一)明确工作重点。各地区各部门组织开展的网络扶贫项目,要坚持目标标准,紧紧围绕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聚焦深度贫困地区,重点围绕网络扶贫试点、“三区三州”、14个连片特困地区和革命老区等特殊地区,瞄准建档立卡贫困户,进一步加强网络扶贫项目统筹规划,确保网络扶贫项目优先安排,扎实推进一批网络扶贫项目。
(二)加强协同联动。各级发展改革、网信、农业农村部门、农业发展银行要强化工作协调,加强宏观政策、发展规划和行业信息共享,开展多层次、全方位对接和交流,将支持项目纳入地方政府网络扶贫规划。各地农业发展银行主动向主管部门提供有关信贷政策、申报要求、办贷流程,对符合国家和农业发展银行有关扶贫贷款认定标准的,加强对资金申报主体的贷款指导。
(三)健全项目动态储备制度。各级农业发展银行会同同级相关主管部门,实施网络扶贫贷款项目清单动态管理,对已受理的项目加快评估,争取贷款早日投放,做到项目成熟一批、评审一批、投放一批。各地方发展改革、网信和农业农村部门要与同级农业发展银行密切配合,做好贷款项目跟踪,总结和宣传推广等工作。
联系方式: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电话:
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电话:
农业农村部 电话: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电话:
附件:2019年度网络扶贫重点合作项目推荐表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中央网信办秘书局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2019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