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动向新城导入功能的实施方案
2022年7月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方案
《关于推动向新城导入功能的实施方案》是加快推进五个新城建设,是市委、市政府完善全市发展空间布局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十四五”是新城建设进入全面发力、功能提升的关键时期,为进一步吸引国内外各类资源向嘉定、青浦、松江、奉贤和南汇五个新城集聚,推动新城功能提升,结合实际制定的实施方案。由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于2022年7月5日印发实施。
印发信息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向新城导入功能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沪府办发〔2022〕13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关于推动向新城导入功能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7月5日
方案全文
关于推动向新城导入功能的实施方案
  加快推进五个新城建设,是市委、市政府完善全市发展空间布局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十四五”是新城建设进入全面发力、功能提升的关键时期,为进一步吸引国内外各类资源向嘉定、青浦、松江、奉贤和南汇五个新城集聚,推动新城功能提升,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按照建设独立综合性节点城市的总体定位,坚持面向世界、面向未来,坚持全市“一盘棋”、加强统筹协调,加快高能级、高水平的项目资源导入,推动新城集聚企业总部、研发创新、要素平台、公共服务等功能,进一步提升新城能级,彰显特色优势,使新城成为承担国家战略、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参与国际合作与竞争的重要载体。
  (二)工作原则
  ——坚持政府推动、形成合力。市、区政府要加强整体谋划和协同推进,推动向新城有序导入一批高能级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要素平台、文体旅设施和活动赛事、会展论坛,持续提升现有功能性机构能级,形成示范带动效应。市级部门主动引导支持,既要引入增量,又要优化存量。五个新城所在区(管委会)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加强服务,重在综合功能的培育和建设,优化营商环境,为吸引更多功能性机构入驻积极创造条件。
  ——坚持供需匹配、有序导入。向新城导入功能要符合新城发展定位和相关发展规划,既要立足长远,又要干在当下,五个新城所在区(管委会)要主动提出需求和支持政策,市级部门排摸资源供给清单并加强协调,实现精准对接、供需匹配,持续推动功能性机构有序导入。
  ——坚持分类施策、彰显特色。结合国资国企战略性调整、支持区域性科创中心建设以及优质公共服务资源均等化等规划布局,主动“导入一批”,推动一批功能性机构将部分重要功能向新城布局和集聚;依托现有合作基础,加快“提升一批”,整合并提升功能性机构在新城发展的项目和平台,逐步强化总部型、综合性功能;立足新城功能定位和新城发展需求,结合项目积极谋划“新建一批”,将一批新设的高能级总部、科创、品牌等功能导入新城。
  二、重点任务
  (一)导入企业总部功能,提升新城综合功能能级。发挥市属国有企业示范带动作用,按照新城产业定位和需求,结合市属国资国企布局优化调整,推动一批市属国企与五个新城开展结对合作,“十四五”期间,每个新城引入至少2家市属国有企业总部或总部型机构落户。支持市属国有企业在新城新设或已设机构,通过管理优化、功能赋能转型升级为总部型机构。争取央企在新城设立集团总部、区域性总部和具有总部级职能的独立法人公司,将高端制造、科创研发等与新城产业定位相符合的功能向新城导入。加快引进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和总部型机构,鼓励外资设立研发中心和开放式创新平台等各类功能性机构。聚焦全国民营企业500强、上海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支持新城积极招引100家左右民营企业总部、总部型机构等落地。支持嘉定、青浦、松江、奉贤和南汇五个新城分别围绕“国际汽车智慧城”“长三角数字干线”“长三角G60科创走廊”“东方美谷”“数联智造”等主导产业品牌建设,加快招引一批企业总部落户新城,推动现有各类企业增能扩容,升级为总部型机构。(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商务委、嘉定区政府、青浦区政府、松江区政府、奉贤区政府、临港新片区管委会)
  (二)强化研发创新功能,夯实新城高质量发展动力源。服务支撑科创中心建设,加快建设区域科创中心,推动中科院上海分院、上海科学院以及航天、军工等领域央企所属科研院所等与五个新城深化合作,“十四五”期间,争取在每个新城建设至少3家国家级或市级创新平台和设施。支持新城重点产业领域技术研发,争取更多国家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等在新城落地。加快推动新城现有科研资源的转化和产业化应用,增强与主导产业发展的契合度和协同效应。支持嘉定新城围绕汽车产业发展,设立相关实验平台、测试中心等。支持青浦新城强化与长三角地区相关城市联动,增强新城科创功能。支持松江新城利用现有科创基地、高校等科研资源,进一步扩大G60科创走廊影响力。支持奉贤新城积极开展与科研院所的合作,强化“东方美谷”研发创新能力。支持南汇新城利用国家实验室、顶尖科学家社区等资源,不断提升创新策源功能。(责任单位:市科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国防科工办、嘉定区政府、青浦区政府、松江区政府、奉贤区政府、临港新片区管委会)
  (三)集聚要素平台功能,发挥新城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链接作用。充分发挥新城区位优势,提升辐射服务周边地区和长三角区域能级,积极支持新城对接贸易、大宗商品交易等各类要素平台,“十四五”期间,争取在每个新城引入至少1家具有较强影响力的要素平台,推动新城要素平台拓展功能,进一步增强新城资源配置能力。支持嘉定新城依托现有平台,做强在钢铁大宗商品交易、二手车交易等领域的功能和影响力。支持青浦新城借力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发挥“6+365”常年展示交易服务平台作用,增强进口商品集散功能和资源配置能力。支持松江新城依托沪苏湖铁路,规划研究松江枢纽发展长三角多式联运资源配置功能。支持奉贤新城打造“美谷美购”美妆新零售等特色产业直播平台,加快推进化妆品全球新品首发地示范区建设。支持南汇新城发挥临港新片区制度优势,推动现有各类平台拓展跨境交易功能,提升国际影响力。(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市交通委、市国资委、嘉定区政府、青浦区政府、松江区政府、奉贤区政府、临港新片区管委会)
  (四)提升公共服务功能,增强新城生活品质和对各类人才吸引力。“十四五”期间,增加优质教育资源特色多样化供给,推动每个新城至少新增1所优质高中,促进教育与产业深化融合。在确保每个新城至少有1所三甲医院基础上,推动各类医疗卫生资源向新城导入。确保每个新城至少具备1家优质养老服务设施,支持新城引进或培育一批社会化养老服务设施。加快建设高能级文体旅设施,推动市级优质资源向新城导入和共享。实施“大美术馆计划”“大博物馆计划”,建立上海博物馆和中华艺术宫等与五个新城长效合作机制。支持将上海旅游节、上海国际电影节等大型品牌性文化节庆部分活动及开闭幕式放在新城举办。推动Magic3市青少年三对三超级篮球赛、市级青少年锦标赛、第十七届市民运动会等项目赛事申办新城优先,探索区域和市级重大赛事在新城设立分赛区、新赛点。利用现有会展场馆资源,推动引进一批符合新城发展方向的高水平会展项目。(责任单位:市教委、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文化旅游局、市科委、市委宣传部、市体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委、嘉定区政府、青浦区政府、松江区政府、奉贤区政府、临港新片区管委会)
  三、保障措施
  (一)建立推进工作机制。在市新城规划建设推进协调领导小组框架下,建立向新城导入功能专项工作市级统筹协调机制(以下简称“协调机制”),由常务副市长担任总召集人,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资源局、市国资委等相关部门和五个新城所在区(管委会)参加。协调机制日常工作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具体负责定期协调沟通,跟踪协调各领域实施方案和项目的推进落地,协调相关政策制定工作。(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国资委、市规划资源局、市科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商务委、市委宣传部、市教委、市卫生健康委、市文化旅游局、市体育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嘉定区政府、青浦区政府、松江区政府、奉贤区政府、临港新片区管委会)
  (二)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对于新设市属国企、科研院所、要素平台、文体旅设施、大型活动赛事论坛等,要优先考虑布局新城。研究出台引导市属国企总部入驻新城的专项支持政策,对于在新城设立总部型机构的给予专项加分;对于市属国企围绕新城的重大战略投资项目,经市国资委认定符合条件的,适用“视同于利润”政策。鼓励科研院所在新城设立新型研发机构。积极争取国家支持,探索将设立在新城非独立法人科研院所的科技资源纳入所在区(管委会)进行统计试点。对于中心城区向新城导入的总部型企业,按照本市促进企业有序跨区迁移相关政策执行。对于导入的功能性项目,涉及规划调整、用地审批的,依法依规给予大力支持。(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科委、市商务委、市委宣传部、市文化旅游局、市体育局、市统计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规划资源局、嘉定区政府、青浦区政府、松江区政府、奉贤区政府、临港新片区管委会)
  (三)加强政府服务保障。围绕五个新城的主导特色产业和重点区域,市级相关部门搭建平台、开展推介,五个新城所在区(管委会)加强招商引资。五个新城所在区(管委会)要建立相关区级推进协调机制,做好功能性机构入驻重点问题协调和服务保障工作,进一步推动资金、土地指标、产业资源等向重大功能性事项倾斜。保障用地需求,对符合划拨或协议出让条件的功能性机构,可以采取划拨或协议出让方式供地。对新建或购买办公场所的功能性机构,依法依规给予资金优惠或开办、购(租)房等资助。依法依规加大对功能性机构的人才落户、子女教育、申请人才公寓、通勤等支持保障力度。(责任单位:嘉定区政府、青浦区政府、松江区政府、奉贤区政府、临港新片区管委会)
最新修订时间:2022-07-08 07:22
目录
概述
印发信息
方案全文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