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指出,根据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部署,地方
机构改革要抓紧启动、压茬推进。总的要求是,全面准确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机构改革的部署要求,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确保上下贯通、执行有力;赋予省级及以下机构更多自主权,允许地方因地制宜设置机构和配置职能;严格各级党政机构限额管理,强化编制管理刚性约束;着眼于服务方便人民群众、符合基层事务特点,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完善市场监管和执法体制。
地方党委要加强对机构改革工作的领导,统筹研究机构改革方案制定和组织实施,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改革全过程,保证改革期间各项工作连续稳定。省(区、市)党委职能部门和政府组成部门总体上要同中央和国家机关机构对应,在此基础上,各地可以根据本地经济社会特点和工作需要因地制宜设置相关机构。要在转变和优化职责上下功夫,上下职责要能打得通、衔接得上。有关方面要加大对地方机构改革的指导力度,把情况和问题摸准摸透,逐一研究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