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各国管辖范围以外海床洋底及其底土的原则宣言
1970年联合国大会通过的宣言
关于各国管辖范围以外海床洋底及其底土的原则宣言,联合国大会于1970年12月17日通过。主要内容:(1) 各国管辖范围以外海床、洋底及其底土(下简称该区域)以及该区域的资源,为全人类共同继承的财产,任何国家或个人,均不得以任何方式将其据为己有,也不得对其行使主权;(2) 该区域资源的勘探及开发以及其他有关活动应受国际制度管辖,并应特别照顾发展中国家的利益和需要;(3) 该区域对所有国家开放;(4) 订立一项世界性的国际条约,建立有关的国际制度,包括负责实施各项规定的国际机构。
最新修订时间:2024-03-31 2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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