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15日,为加强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数据管理工作,强化数据质量监督管理,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做好2022年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管理相关重点工作的通知》,并更新了《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发电设施(2022年修订版)》。
《通知》确定了全国碳市场第二个履约周期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名录,根据核查结果,将2020或2021年年度碳排放量达到2.6万吨二氧化碳当量,并拥有符合纳入配额管理标准的机组的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纳入2022年度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配额管理的重点排放单位名录。
记者注意到,“年度温室气体排放量2.6万吨二氧化碳当量”这一标准与全国碳市场第一个履约周期控排企业标准一致。不过,全国碳市场第二个履约周期中,在核算2021及2022年度碳排放量时,全国电网排放因子由0.6101tCO2/MWh调整为最新的0.5810tCO2/MWh。
纳入行业或将扩围 建材或率先纳入
生态环境部应对气候变化司有关负责人在解读《通知》时表示,2020和2021年任一年温室气体排放量达2.6万吨二氧化碳当量(综合能源消费量约1万吨标准煤)及以上的建材、钢铁、有色、石化、化工、造纸、民航等行业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纳入《通知》工作范围,开展温室气体排放报告与核查工作。
“这预示着全国碳市场纳入行业或将扩围。”张建红向记者表示,预计排在前面的建材行业最有可能率先被纳入全国碳市场,其次是有色行业。
值得一提的是,相比上一年,2022年纳入《通知》工作范围的行业子类不包括二氟一氯甲烷、航空旅客运输服务、航空货物运输服务。其中,二氟一氯甲烷副产物三氟甲烷按照《〈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基加利修正案》有关规定管理。为做好国际民航组织有关国际履约工作,中国民航局正在组织开展民航飞行活动碳排放报告与核查工作。为减轻企业负担,生态环境部不再重复组织航空旅客运输服务、航空货物运输服务行业企业开展碳排放报告与核查工作。
此外,生态环境部还要求自2022年4月起,在每月结束后的40日内,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应通过具有中国计量认证(CMA)资质或经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可的检测机构/实验室出具元素碳含量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应同时包括样品的元素碳含量、低位发热量、氢含量、全硫、水分等参数的检测结果,用于数据真实性的交叉验证。
“这意味着推行实测,强调检测资质,加强报告质控。”张建红说,“此前,由于直接测量二氧化碳排放量成本较高,我国碳市场大多以参数核算的方法计算碳排放量,从技术角度看,计算出来的碳排放数据存在不小的偏差。”
据悉,在全国碳市场第一个履约期中,没有实测含碳量的控排企业按缺省值计算碳排放量计算,导致部分用缺省值核算出的企业碳排放量比实际碳排放量虚高近27%。
提高对核查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管力度
3月14日,生态环境部公开部分机构碳排放报告数据弄虚作假等典型问题案例,四家机构存在篡改伪造检测报告、制作虚假煤样、报告结论失真失实等问题,这说明碳排放数据精确度有待提升。
张建红向记者表示,重点监测碳排放系数、进一步提升碳排放数据质量是全国碳排放管理及碳交易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碳排放数据若存较大偏差,将会影响国家碳排放基准线的设定,严重情况下,甚至还会干扰碳市场秩序,扭曲碳市场的供需关系。
“从碳排放数据核查、配额核定全过程来看,全国碳排放的数据基本准确、总体可信。”张建红表示,“但部分控排企业初始碳排放报告的单位换算、消耗量数据、单位热值含碳量、碳氧化率等参数取值不合规,部分核查机构出具的报告不够严谨。”
生态环境部应对气候变化司有关负责人表示,针对在碳排放数据质量监督帮扶专项行动中通报的典型案例,各地方应进一步核实整改。将被通报的重点排放单位列为日常监管的重点对象,对查实的有关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罚。对于被通报的核查技术服务机构,各地方应审慎委托其承担2021年度核查工作。对于被通报的检验检测机构,各地方应审慎采信其出具的碳排放相关检测报告结果。
据悉,生态环境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对检验检测机构、编制排放报告的技术服务机构依法实施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