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特质,它是指在某一社会文化形态下,大多数人或一个
群体所共有的、相同的特质。在研究人格的
文化差异时,可以比较不同文化中的共同特质。
特质理论来源于
人格特质理论,此理论起源于20世纪40年代的美国。主要代表人物是美国心理学家
奥尔波特和
卡特尔。特质理论认为,
特质是决定个体行为的基本特性,是
人格的有效组成元素,也是测评
人格常用的基本单位。
奥尔波特于1937年首次提出了人格特质理论。他把人格特质分为两类:一类是共同特质,指在某一社会文化形态下,大多数人或一个群体所共有的、相同的特质。在研究人格的文化差异时,可以比较不同文化中的共同特质。另一个是
个人特质,可分为三种:
首要特质、
中心特质、
次要特质。
卡特尔受化学元素周期表的启发,用因素分析的方法对人格特质进行了分析,提出了基于
人格特质的一个理论模型。模型分成四层,即
个别特质和共同特质、
表面特质和
根源特质、
体质特质和
环境特质、
动力特质、
能力特质和
气质特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