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公安局
兰州市人民政府职能部门
兰州市公安局是甘肃省兰州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公安工作的职能部门,领导、组织、管理兰州市的公安工作。
机构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的统一领导下,部署、指导、检查、监督全市公安工作。
(二)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向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及时提供相关重要信息,分析、研究对策并组织实施。
(三)依法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处置重大案件、治安事故和骚乱,防范、打击恐怖活动;受理公民报警求助。
(四)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预防、处置突发性事件、群体性事件,维护社会稳定;依法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五)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管理户籍、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大型活动和公共场所、特种行业等工作。
(六)负责并指导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维护交通秩序,承担车辆、驾驶员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七)依法管理国籍、出境入境事务和境(国)外人员在我市居留、旅行有关事务。
(八)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全市公安机关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监督全市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九)负责全市公共信息网络安全保护工作。
(十)组织实施全市公安科学技术工作;制定公安指挥系统、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和技术侦察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十一)指导、检查、监督全市各级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和对看守所、治安拘留所、强制戒毒所、安康医院的管理工作。
(十二)组织实施对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重要外宾来我市的安全保卫工作。
(十三)制定全市公安机关装备、被装配备和经费等警务保障的计划、分配方案、标准和制度,组织实施相关保障工作。
(十四)制订计划并负责公安民警队伍的管理、教育和训练工作;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负责公安宣传工作。
(十五)制定全市公安队伍监督管理规章制度,分析队伍状况,组织、指导、协调和具体实施全市公安机关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查处和督办全市公安队伍的违纪案件。
(十六)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信息
王立朝: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市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兼)
领导市公安局全面工作。
傅连宏:市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
分管办公室、警保处、国保支队、反邪教支队、高新分局。
张鹏程:市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城关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城关分局党委书记、局长
领导城关公安分局全面工作。
杨建清:市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分管指挥中心、情报中心、网安支队、技侦支队、便衣侦查支队、科技通信处、特警支队。 
李培林:中共兰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委员会派驻兰州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市局党委委员。
分管驻局纪检监察组、警务督察支队。
郑 坤:市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
分管政治部、机关党委、市警校。
郭玉宏:市局副局长
分管经侦支队、刑警支队、禁毒处、缉毒支队、反恐支队。
康岸桥:市局副局长
铁鑫:市局副局长
组织机构
一、市公安局内设机构
办公室、政治部、装备财务处、指挥中心、宣传处、警务督察支队、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治安管理支队、户政管理处、刑事警察支队、出入境管理处、消防支队、警卫处、缉毒支队、单位内部安全保卫支队、网络安全保卫支队、监所管理支队、便衣侦查支队、交通警察支队、法制处、禁毒处、科技通信处、反恐怖应急处置支队、特警支队、交通治安分局、古城分局、金湾分局、窑街分局。
二、分县局
城关分局、七里河分局、西固分局、安宁分局、红古分局、永登县局、榆中县局、皋兰县局。
兰州市森林公安局接受市林业局和市公安局双重领导。
所获荣誉
2021年5月,被甘肃省委、省政府表彰为“甘肃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
2022年4月,兰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柳沟河高速公路大队被公安部、中华全国总工会通报表扬为“全国公安机关成绩突出集体”。
2022年5月,兰州市公安局刑警支队电信网络案件侦查大队被表彰为“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集体”。
最新修订时间:2024-07-31 17:56
目录
概述
机构职责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