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公安局是甘肃省
兰州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公安工作的职能部门,领导、组织、管理
兰州市的公安工作。
机构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的统一领导下,部署、指导、检查、监督全市公安工作。
(二)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向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及时提供相关重要信息,分析、研究对策并组织实施。
(三)依法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处置重大案件、治安事故和骚乱,防范、打击恐怖活动;受理公民报警求助。
(四)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预防、处置突发性事件、群体性事件,维护社会稳定;依法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五)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管理户籍、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大型活动和公共场所、特种行业等工作。
(六)负责并指导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维护交通秩序,承担车辆、驾驶员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七)依法管理国籍、出境入境事务和境(国)外人员在我市居留、旅行有关事务。
(八)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全市公安机关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监督全市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九)负责全市公共信息网络安全保护工作。
(十)组织实施全市公安科学技术工作;制定公安指挥系统、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和技术侦察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十一)指导、检查、监督全市各级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和对看守所、治安拘留所、强制戒毒所、安康医院的管理工作。
(十二)组织实施对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重要外宾来我市的安全保卫工作。
(十三)制定全市公安机关装备、被装配备和经费等警务保障的计划、分配方案、标准和制度,组织实施相关保障工作。
(十四)制订计划并负责公安民警队伍的管理、教育和训练工作;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负责公安宣传工作。
(十五)制定全市公安队伍监督管理规章制度,分析队伍状况,组织、指导、协调和具体实施全市公安机关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查处和督办全市公安队伍的违纪案件。
(十六)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信息
王立朝: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市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兼)
领导市公安局全面工作。
傅连宏:市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
分管办公室、警保处、国保支队、反邪教支队、高新分局。
张鹏程:市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城关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城关分局党委书记、局长
领导城关公安分局全面工作。
杨建清:市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分管指挥中心、情报中心、网安支队、技侦支队、便衣侦查支队、科技通信处、特警支队。
李培林:中共兰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委员会派驻兰州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市局党委委员。
分管驻局纪检监察组、警务督察支队。
郑 坤:市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
分管政治部、机关党委、市警校。
郭玉宏:市局副局长
分管经侦支队、刑警支队、禁毒处、缉毒支队、反恐支队。
康岸桥:市局副局长
铁鑫:市局副局长
组织机构
一、市公安局内设机构
办公室、政治部、装备财务处、指挥中心、宣传处、警务督察支队、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治安管理支队、户政管理处、刑事警察支队、出入境管理处、消防支队、警卫处、缉毒支队、单位内部安全保卫支队、网络安全保卫支队、监所管理支队、便衣侦查支队、交通警察支队、法制处、禁毒处、科技通信处、反恐怖应急处置支队、特警支队、交通治安分局、古城分局、金湾分局、窑街分局。
二、分县局
城关分局、七里河分局、西固分局、安宁分局、红古分局、永登县局、榆中县局、皋兰县局。
兰州市森林公安局接受市林业局和市公安局双重领导。
所获荣誉
2021年5月,被甘肃省委、省政府表彰为“甘肃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
2022年4月,兰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柳沟河高速公路大队被公安部、中华全国总工会通报表扬为“全国公安机关成绩突出集体”。
2022年5月,兰州市公安局刑警支队电信网络案件侦查大队被表彰为“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