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工会成立于1950年7月,已经历了50多个春秋。在校党委和上级工会领导下,在校行政支持下,校工会以马列主义、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为指针,团结全校广大教职工,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紧紧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学校的根本任务,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于时俱进,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发挥了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为学校的改革、建设与发展,为培养高质量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工会的四项主要社会职能是维护职能、建设职能、参与职能和
教育职能,其中维护职能是工会的最基本职能。我校工会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能,团结和动员广大教职工,为学校的改革与发展,为创建一流大学,发挥积极作用。
一、定期召开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全校
教职工代表大会,促进校、院(系)两级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广大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发扬教职工的主人翁精神,群策群力,办好学校。
四、积极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群众性文化和体育活动,陶冶情操,增强体质,促进
校园精神文明建设。
校工会主席、全国劳模、博士生导师
范先令教授提出,第十七届工会委员会工作的指导思想是:自觉接受党的领导,积极维护教职工权益,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为实现兰州大学跨世纪的宏伟目标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