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大学学生会成立于上世纪五十年代,已有二十届学生会主席团为之奋斗不息。
兰州大学学生会是全校学生的群众性组织。其在校党委的直接领导和校团委的具体指导下,依照国家法律、校规校纪及本会的章程,团结和引导广大同学成为热爱祖国、适应
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合格人才;发挥学校领导部门联系学生的桥梁和纽带作用,表达和维护同学的具体利益。
兰州大学学生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全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大会每两年举行一次,讨论决定学生会的重大事项。由全校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学生会委员会是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最高权力机构,学生会委员会选举产生的常务委员会作为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常设机构,负责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