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万安
福建省漳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兰万安,男,畲族,1966年3月出生,福建龙海人,致公党党员,大学学历,法律硕士学位,三级高级法官,侨属,中国致公党第十五届中央委员会委员。
人物履历
1987年07月参加工作
1998年11月,任副处级职务
2004年01月,任漳州市中级法院副院长(正处级)
2010年02月,任漳州市政协副主席、漳州市中级法院副院长
2010年04月,任漳州市政协副主席
2011年12月,任漳州市政协副主席、致公党漳州市委主委(兼)
2012年07月,任漳州市政协副主席、致公党福建省委副主委(兼)、致公党漳州市委主委(兼)
2015年06月,任漳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致公党福建省委副主委(兼)、致公党漳州市委主委(兼)
担任职务
第十二届省人大代表,中国致公党第十五届中央委员会委员、中国致公党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法治建设委员会委员,政协第十二、十三届福建省委员会委员,政协第十三届福建省委员会常务委员。
工作分工
负责民政、老区、乡村振兴、农业农村、水利、林业、供销等工作。
分管部门:市民政局(市老区办)、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水利局(市河长办)、市林业局、市供销社。
联系单位:市老促会、市气象局、水文水资源勘测分局、福建省九龙江流域中心,市农体协。
最新修订时间:2024-11-01 12:45
目录
概述
人物履历
担任职务
参考资料